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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说话。
“上次那只你都给我丢进泥水里了。”她嘟着那张红艳艳的小嘴儿,不满地说:“干嘛又买?”
鬼知道那白痴干嘛丢进泥水里?我又没丢。
显然他俩是吵了架:“是为了赔罪的。”真想不到我竟然会发出这么恶心的声音:“不要生气了嘛,是我错了。”
她瞅了瞅我。
那眼神有点可爱。
我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一下。
她立刻就笑了起来,脸颊通红:“干嘛呀!你好坏!”
这就坏了?我还有更坏的呢。
我们一起回了她和罗嫚共同的宿舍。
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她一进门就跑进洗手间,告诉我食材都在厨房的冰箱里。
我打开冰箱的同时,手机响了,是罗嫚。她说阿昌在找我,因为洗钱的公司今天要开会,还说:“她刚刚给我打电话。”
“怎么?”
“问我什么时候回宿舍,要我带卫生棉给她。”
挂了电话后,我看了看表,想起自己耽误的会议,恨不得踢翻那个女人——经期约什么会!不知道时间有多宝贵吗!
小萝莉看着挺害羞,大约是个保守派,怕是不会愿意浴血奋战。
我也不想浪费时间,打算私自偷溜。刚走到门口,眼前突然一黑。倒下之后的一分钟后,我渐渐开始感知到白痴,他来了。
那天我一直没有再休息,就那么感受着他的感受。
他一会儿高兴,一会儿担心,一会儿还有点害羞。
我能感觉他正跟那个没办法满足他的女人搂在一起,互相亲吻抚摸来安抚彼此热切的心——不过他居然没反应,是我早就扑倒了她。
能够在明知没爱可做的情况下,依然跟这个女人腻乎在一起,还这么激动,这肯定就是传说中的真爱了。
医生坚持认为,我的第一人格过于理性,缺乏情感,没有同情心,俗称冷血动物。但我认为自己现在的样子就很好,我对父母有感情,对跟在我身边多年的兄弟有感情,这就足够了。
可是我为什么要有爱情?就因为爱情可以让一个穷鬼为我付出她原本就不值钱的生命?还是因为爱情可以让我甘心情愿与一个陌生女人分享我的财产?还是因为爱情可以让我为一段无法创造任何价值的约会而浪费我宝贵的时间?
我为什么要同情?因为同情可以让我愿意把自己的钱分给那些要么蠢、要么懒、要么奸诈的穷鬼?还是把眼泪分给那些蠢毙了,永远听不懂“坐下”指令的蠢狗?
我认同医生的话,我觉得我把这些渣滓都扔给了第二人格,就让他蠢萌地去爱吧,我总会消灭他。
天都黑了,那蠢货才从这房间里走了出来。
一感觉他离开了那栋房子,我就连忙钻出来。
果然还在校园里,脑后传来一种让人发毛的直觉,我扭过头去,发现二楼的栏杆上趴着一个人。她穿着绿色的睡裙,水仙花似的纤细精美。她趴在栏杆上摊开手心朝我飞吻。
快到校门口时,一辆汽车停下副驾驶的车窗放下,美丽知性的中年女性盘子她金色的长发:“年轻人,需要我在你一程吗?”
这天晚上我带这个女人到了我附近的住宅,她虽不再年轻但胜在妩媚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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