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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来过,让我交给你。”
我接过钥匙问:“他什么时候来过?”
“夏天的时候。”他眯起眼睛吃力地回忆着,说:“我的记性不好了,只记得是几个月之前的事了。”
繁音一直跟我在一起,看来他所说的是他离开这里去美国之前。
我道过谢,又与他闲话了几句,便回去开门。
家里依然空空的,但看起来非常干净,像是不久前才被人打扫过。
我招呼孟简聪一起进来,找到咖啡豆,见还没过期,便打开咖啡机磨了两杯。
孟简聪住惯了别墅,铁定不习惯这么逼仄的小房子,因此显得饶有兴趣,不住地四下打量,我说:“这是我结婚时候的房子。”
“真精致。”他语气有些微妙。
“是小了点,”我以为他是这个意思:“但两个人足够了。”
“我倒不觉得小,”他说:“只是没想到你结婚时居然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住。”
“那时候他是第二人格。”我从书架里抽出那本有些老旧的书,扉页上还有小甜甜的签名。这本书是特意送给我的,所以上面还写了一句:灵雨既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説于桑田。他其实不会写什么汉字,这几个也练了很久,因此看上去中规中矩。
我把书递给孟简聪:“你看,他的书销量还很高呢。”
孟简聪接过书,翻了几页,说:“真让人意外。”
“你不知道这些?”我以为他什么都清楚:“我爸爸没告诉你吗?”
他摇头:“他只说你是被他们诳了,嫁给了一个精神病,在他身边受苦。”他再度环顾四周,说:“唯一的女儿嫁人了,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喝这样味道的咖啡,如果是我,也无法接受,何况还有更辛苦的。”
我说:“都过去了。”
孟简聪便没说话,翻了翻书,里面忽然滑出一张纸片。
我过去时他已经捡了起来,看了一眼,且愣了一下。
我拿过来一看,原来是我跟繁音的结婚照片。
照片上泛着老旧的颜色,我们两个靠在一起,背景是政府大楼那棵开满粉色小花的树,那棵树至今仍在。
背景处还可以看到罗曼的裙摆,她是我最后一个朋友。
照片上的我跟他都十分青春洋溢,尤其是我。我忍不住看向窗户的方向,那上面倒映着我如今的脸,虽然那么模糊,却还是看得出倦色与老态,无论怎么保养,都再也无法回到最初。这是我第一次如此切实地体会到时间的流逝,它来得如此直白,又如此残酷。
我发了一会儿呆,忽然见孟简聪正看我,便笑了一下,问:“我年轻时候也不错吧?”
“现在也很漂亮。”他的答案是所有情商够用的男人的标准答案。
“谢谢。”
他笑容更深:“笑起来就更漂亮了。”
我回避了他的目光,说:“谢谢。”
我来到厨房,找了一只小锅子,用点蜡烛用的点火器点燃了照片的其中一角。火舌舔着照片的边缘,先是卷掉了我的裙摆,继而卷掉了他的西裤,慢慢往上,最后将我们十年前的笑容全都化为灰烬。
随着开庭的日期越来越近,我的心情反而越发平静。无论是离婚还是念念的安危,事到如今都已不可更改,我只要被动地接受结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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