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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立即冲进张婆婆家中,发现这老太婆在煮肉吃,而地上还有他女儿的衣服碎片。厮打一阵,主角把老太婆制服,发现老太婆床下全是骨头,又惊又怒立即扭送报官。
主角开始带着家人逃难,大儿子饿死在路上。好不容易搭火车来到省边界,却被当地驻军驱赶回来,又在途中遇到人口贩子。
主角想把老婆卖了,免得老婆饿死。老婆也想把自己卖了,好给丈夫和大女儿换些口粮。
交易之时,妻子说:“你的裤子都烂了,穿我的吧。”
主角换上老婆的裤子,夫妻俩抱头痛哭,随即永别。
主角带着11岁的大女儿继续逃荒,来到一个县城,半夜睡梦中感觉有人在推他。他立即睁眼问:“干什么?”
“还没死啊,去别处看看。”那人对同伙说。
主角依稀看到那些人在月色下搬运尸体,吓得抱着女儿瑟瑟发抖。
第二天早晨,主角带女儿在城内讨饭,循着一个穿西装吃包子的先生苦苦哀求。
那位先生突然站起来,惊恐大吼道:“老板,你的包子里怎么有人指甲?”
又过了几天,大女儿被饿死,主角已经无力挖坑掩埋,只能艰难的拖去隐秘处藏匿。他看到那里还有棵没被剥完皮的榆树,立即抱着树干大啃大嚼,终于又过完难受的一天。
夜里,主角发现有人在悄悄搬路倒尸体,他好奇地跟上去,鬼使神差的问:“尸体能卖多少钱?”
对方回答道:“小孩最贵,壮年次之,老人不要,不新鲜的也不要。”
于是乎,主角便成了一个搬尸者。他每天就像秃鹫一样,盯着将死之人,等到夜里就拖着尸体前往人市换口粮。
小说最黑暗的部分,就是对人市的描写。
别处都破败萧条,饿殍满地,唯独人市依旧繁华。那里的人有说有笑,精神饱满,而且一个个友善和蔼,甚至还互相帮些小忙,仿佛世外桃源一般。
主角也恢复了气色,皮肤变得红润起来,他甚至捡了个饿昏的逃难妇女做老婆。
小说在人市的一片喧哗笑闹声中结尾,主角穿着那条明显不合身的裤子,提着小米走向正在等待他的新妻。
“明诚真是……敢写啊。”巴金擦汗道。
骆宾基苦笑道:“这篇小说一旦发表,《非攻》就该停刊了,我是不是该提前找个工作?”
“是该重新找工作了,”巴金无奈摇头,“这个中篇大概有七八万字,一期肯定连载不完。反正是最后一期了,我建议增加杂志页数,必须把《人市》全部刊载完毕。”
“只能这样。”骆宾基说。
巴金再次翻看小说稿,反复阅读后半段关于人市的描写。那如同世外桃源般的人市,那么繁荣,那么喧闹,那么喜乐,那么和善有爱,那么让人……毛骨悚然。
巴金感觉自己今晚肯定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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