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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了野人居住的花果山附近,远远的就看完了拒马,同时也被野人发现了。
“夏布,我们又来了。”苏阳高声叫道。
只见一个最强壮的大野人跑了出来,大声咆哮,正是夏布。大家合力抬开拒马,进了野人的山洞,他的眼神第一时间就锁定了石台,眼热那些狗头金啊,都有些魔障了。
然后才扫过野人群,数量上与上次来差不多,能参战的大野人有五十多个,他来这里就是为了忽悠些野人跟着一起走,同时也为了休整一晚上,明天一鼓作气赶到芒部落。
“呜呜。”夏布指着他们带来的狼尸。
苏阳解释道:“这是毛狼,我们杀的,怎么样,厉害吧。”
夏布伸出满是老茧的双手掰开了毛狼的大嘴,然后猛然发力,咔嚓一声,硬是把狼口给撑成了一百八十度,虽说狼已经死了,可夏布的手臂力量未免太恐怖了吧,麒麟臂啊。
传说,只有独身二十七年以上,才有可能练出一条麒麟臂,苏阳恐怕是练不成了。
“吼,杀,杀。”夏布把狼口合拢又撑开,仿佛在告诉他应该这么杀狼……
苏阳只是看着,没有说话,跟着脱下了豹皮与蓑衣用火烤干,这时他意外的发现有几个很小的野人脸上并没有伤痕,应该是还没来得及刮花,上次来时,这些小野人脏兮兮的,卷缩在一堆,他还真没注意到。
而这次,他把几个野人小豆丁给抱了出来,用热水洗干净脸后,发现小野人的长相虽然远远不及小夏,可相比外面部落人口,更符合他的审美。
难不成野人的文明比外面部落慢了半拍,也还没学会直立行走,可是长相却进化到前面了?当然,野人与现代人的长相还是有天壤之别。
如果让野人与部落人结合,不知道生下的孩子会不会要漂亮一些,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命题了,他暂时也做不了主。
陶罐里已经煮上肉食,野人这里也有了十几个陶,火堆就从来没有熄灭过,已经渐渐学会了吃熟食。
融好奇的东看细看,他也长个了,依旧比苏阳高出一个头,却难得有出来的机会。
“夏布,我要去前面有一条河流的地方,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过去,春天到了在回来。”他开始进行忽悠了,但是交流有障碍,夏布是天生口吃,说话基本靠吼,而他要表达的事情又过于复杂,所以才叫忽悠。
“河!”好一会,夏布好像只听懂了河。
“小夏,你过来跟他讲明白。”苏阳手捂额头,还是直接讲明吧,忽悠失败。内心来说,他很希望夏布能跟着一起走,加上帕布,以后他手下就是双布组合,狩猎时肯定无往不利。
然后他也跑去四处打量野人山洞,没准能发现什么好东西呢,上次来就弄到了皂角,解决了洗头洗澡的烦恼,如果路上没有发现狗头金,也能在野人这里见到。
可话虽如此,他径直就走到石台前,情不自禁地拿起了一块狗头金,心想虽然现在暂时无法冶炼金属,打造兵器什么的,但完全可以先建模,先从熔炼黄金开始,打造一些用来观赏的黄金兵器、饰品什么的,再不济也可以熔炼成黄金板砖,用来拍人。
好一会,才恋恋不舍的松手,有舍才有得,来日方长。
“咦,这个是什么东东?”苏阳忽然看见一个新鲜玩意,连忙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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