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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不得叶秋。
如果他们不来找,叶秋又怎么可能浪费这几十坛酒?
所谓,有因必有果,你的报应就是我。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今日,让我们痛痛快快的喝一场。”
在一阵欢声笑语之中,将进酒这一首诗,再一次被叶秋书写了下来。
高高挂在了黄鹤楼的题诗板上面。
所有人都沉浸在这一场洒脱的意境之中,竟有好几位偶然有感,也写出了几首非常不错的诗句,引来众人连连赞叹。
叶秋也表示赞叹,虽然他看不懂,但不妨碍他吹捧。
“哈哈……”
真有意思,我是越来越喜欢这些读书人了,忒实诚。
“噗……”
不远处的阁楼上,从始至终都在观看这一场好戏的明月,突然忍不住的笑出了声。
所谓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或许此刻只有这么一句诗,能够形容她的美。
小莲在一旁看的暗暗吃惊,心中直呼,“完了,小姐怕是真喜欢上他了。”
“这下怎么办啊?要是让老爷知道了,估计会气死的。”
她还从未见过,小姐会这么关注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浑身江湖气息的浪子。
这种现象怎么形容?
就比如,一个千金大小姐,突然对一个黄毛产生了兴趣。
这太可怕了。
身为女儿奴的老爷要是知道了,估计能气的吐两斤血,血压飙升。
明月淡淡一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知道这丫头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却没有在意,也没有辩解什么。
只喃喃道:“这家伙,真有意思。”
以往她的刻板印象里,稍微出色一点的同辈中人,大多数都是一些大族出身。
从小就灌输了良好思想教育的世家子弟,行为举止倒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没有特别显着的鲜明特点,优秀,举止优雅,不失大族风范,几乎都是他们的特点。
唯独叶秋不一样,他身上完全没有这种特点,反而有种别样的洒脱。
不,确切的说,是离经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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