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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财,这么巧。”林霄惊喜道。
他是高中同学王有财。
高中毕业后没有读大学,跟爸妈去森市闯荡,倒卖小灵通赚了不少钱。
前世王有财看中林霄的才华,想要让他去森市帮忙,那时林霄有点不知所谓的自尊,觉得同学帮忙没面子,拒绝了王有财的好意。
后来断了联系,听说他投资失败,欠了一屁股债,连老家都没回来。
高中时候两人关系很好。
王有财成绩很差,根本不是读书的料。
就是很讲义气,特别对林霄胃口。
学霸和学渣玩的很好,同学们都觉得很奇怪。
王有财一眼就看到林霄手里拿着的手机,诧异道:“林霄?你买小灵通了?不,不对,老家还没开通业务。你小子行啊,买手机了,赚大钱了啊。”
王有财快走几步,亲热搂住林霄的肩膀,大大咧咧。
“你不是在森市吗?怎么回来了?”
“过年不回家,我怕祖宗不认我。”
“晚上我们高中同学聚会,正好一起聚聚。”
“你被邀请了?”
林霄有些意外。
“陈志勇请我了,我本来不想参加,你也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参加这种聚会。只是回来太无聊了,他又一直邀请,正好我有事要跟他谈,就蛮参加了。”
王有财撇了撇嘴,扯了扯领口,扯了下大金链子,嘟囔道,“这金链子太沉了,脖子难受。”
“你就显摆吧。”林霄翻了个白眼,他还不清楚王有财的性格。
现在赚了大钱,哪里忍得住不去聚会显摆。
王有财常挂在嘴边,“锦衣夜行不如果奔。”
他们两个一直和陈志勇不对付,陈志勇竟然会邀请王有财。
富在远山有远亲。
林霄想想觉得是这个道理,就陈志勇那种钻营取巧的性格,不可能和钱过不去。
“你去吗?”王有财问道。
“晚上等你们聚完,我们再好好聚一聚。”
林霄算了下时间,等明晚吃完饭估计也就八九点。
“你不一起?我可听说了,徐欣怡也有参加。”
王有财诧异道。
高中时候,林霄就喜欢徐欣怡,他帮着出过不少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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