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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林策从陆金莲家中走出,趁着四下无人,骑着小黄车飞速去了县衙。
此刻,黄三哥正在县衙门口等候。
停留在楼兰县的这几天,县里的官差对他已经很熟悉,不再把他当做什么奸细了。
一看到此人,林策就远远地喊道:“你小子在我楼兰县白吃白喝了几天,怎么还没走?嘿嘿,在楼兰县逗留这几日,感觉如何?”
黄三哥连忙拱手行礼:“林大人,贵县一派欣欣向荣,真是世所罕见!”
“既然您不愿意听从我们大帅的劝告,携带家人细软逃命,那不如将叛民将至的消息告诉全县百姓,让百姓们决定是否留在县里。”
林策一脸的自信:“要不咱们打个赌!”
“哦?赌什么?”
“本官马上张贴告示,全县张贴告示,告示全县百姓贼兵将至。但凡有一个老百姓逃命就算我输,反之,则是我赢!”
“如果我赢了,你必须把你们大帅的名字如实相告,不得隐瞒。”
“如果我输了,本官愿摘去顶戴,弃官回乡!”
“这……”
黄三哥有些犹豫。
如果自己输了,那就必须暴露大帅的真实姓名,那是万万不可的。
但如果自己赢了,林策大人则放弃当楼兰县县令。
可问题是,现在朝廷已经名存实亡,县令只是一个虚名而已。
即使林策放弃县令的官位,降为县里衙役,估计全县大大小小的官差,还有几万骁果卫军士,没有一个敢不听林策命令的。
到时候,名场面可能要上演了:
林策:反正老子已经降为衙役了,大不了降为普通老百姓,田县丞听命!
县丞田有光:到!
所以,林策当与不当这个县令的头衔,又有什么意义。他即使赌输了,也完全没有任何影响的。
思量再三,黄三哥不敢赌。
林策嗤笑一声,说道:“我说你们大帅,怎么跟个老鼠胆一样,跟着宋金刚混,哪有自己自立为王逍遥自在?”
“现在呢,连自己的真实姓名都不敢暴露,那还怎么在江湖上立威呢!”
说话间,两人已经进入县衙里面。
林策让下人拿来笔墨纸砚。
黄三哥在一旁赔着笑:“林大人,我们大帅自有他的苦衷,还请您见谅!”
林策也不言语,直接泼墨挥毫,开始写了起来。
写完之后,将纸递给黄三哥。
“拿着这幅字,回去吧,让你们大帅好好看看!”
黄三哥打开一看,上面赫然写着几个大字: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看着这短短的十多个字,黄三哥突然有一种被雷击的感觉。
半晌,才反应过来。
“多谢林大人赠字!我们大帅一定会非常喜欢!”
“对了,大人,我们大帅也念过几年学堂,闲的时候,也喜欢写诗作文。”
“如果林大人不介意的话,小的愿意代劳,替我们大帅写下他曾经写的一首诗,作为回赠!”
林策随意做了一个手势,示意随便,然后开始喝茶。
黄三哥将林策写的字小心翼翼地叠好,放入衣服内衬,然后开始写诗。
这首诗是他的大帅宋降龙最为得意之作,所以,作为心腹,黄三哥自然倒背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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