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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勇很是喜欢这种被维护的感觉,认字的时候端正坐好,小心翼翼的靠着乔水水。
看看地上的字,又抬头看乔水水,心里就像吃了一颗大白兔奶糖。
今天认的字是——兔子跑的快。
乔水水教字没有计划,现在离恢复高考还有四年,她现在也是借物发挥。
但沈臻不一样,起步晚,她得认真教。
赚到钱后,得要把两个小的都送去学校。
下了连续一周的暴雨,这天迎来了短暂的天晴。
还好流下来的水不多,水潭大且流动性强,还没有涨太大的幅度。
乔水水决定今天去县城,这样的话中午是赶不回来的,为了不让沈臻担心,她便说了。
沈臻同意道:“我也去。”
乔水水好笑道:“你是跟屁虫吗?”
沈臻点点头,认同说:“我是水水的跟屁虫,要跟一辈子。”
这句话忽然触动了乔水水,让她想起了那些挥之不去又痛苦的陈年往事。
沈臻当跟屁虫。
她就当陪伴虫好了。
乔水水和她妈打招呼,“妈,我和沈臻中午就不回来了,你们自己弄点吃的吧。”
小勇出声问:“水水姐姐和哥哥去哪里?”
沈臻摸他脑袋,“去给小勇买好吃的好不好?”
小勇很高兴:“好!”
乔美美扣衣服,站出来说:“姐夫,我也要。”
“行。”
去到县城后,又开始下了雨,骑着自行车的人匆匆驶过,溅起小水洼里的水。
人流变得稀少。
乔水水带着沈臻到无人的地方进入空间,她在置衣架里挑选片刻,走进了小房间。
出来时,沈臻都看愣了。
乔水水换下了朴质的衬衣和黑裤,穿上了复古的马面裙和精致的白衬衫,编起的两根麻花辫,此时已经拆了下来,卷成了港式流行的大波浪。
她本就长的白皙漂亮,此时这身衬得身材高挑,气质出众,像个富家小姐。
当然,她前世也算是富家小姐。
乔水水刚想问他,自己要不要再化个简单的妆。
结果下一秒沈臻猛地揽住她腰,把她推进了小房间,低头封住了她的声音。
半个小时后,乔水水气急败坏的整理凌乱的衣服,红肿的唇都在颤抖,好像在骂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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