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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郑轩,正在一个干净地居灶房内,开始烹饪小菜,郑明凯而蹲在石炉边上,不断往里面加柴火。
“你干嘛过来,姨娘哪里没饭吃?”郑轩一边切着菜一边说道。
“哪能,我吃不惯哪里,听说哥要亲手下厨,我就特意来帮忙。”郑明凯不断加柴火,丝毫没有在意火越烧越旺,甚至烧了出炉口。
“火太旺啦,你是在烧菜还在烧我?”
“哦…”
郑明凯立刻又将燃烧着的柴挑了出来,然后扔到外面的天井上,踩踩几脚,拍拍手就进来。
“你还是回去吃吧,要不然姨娘又说我带坏你,没有好东西给你吃。”郑轩有些嫌弃的说道。
“哪能,我已经跟她们说了,不回去吃放,她们不知道你下厨就有多好吃。”郑明凯死赖着不走。
见居灶房没有自己活可干。
于是就蹲在侧门外,旁边还有一只大黄,也像模像样的坐着,不断摇晃这尾巴,郑明凯就差来两根香烟,像极了地痞流氓。
每当有女子经过,都要吹一下口哨,大黄跟着他相同吠一声,一人一狗目送女子离开,顿时引来女子发笑。
她们都没把他当成流氓,而是一个毛都没长大的孩子。
要是老妇人则会过来,捏一下他的小脸蛋,然后嘲笑道:“哎呦,小郑长这么大了,毛快齐了,思春了,现在开始偷窥别人家姑娘啦。”
弄得他脸蛋害臊,拍掉老妇人的手,让她赶紧滚。
就在这时,泰泰带着两人回来了。
三人卖力的吃着煎包,一路大摇大摆的走回来,完全不顾背后几位护卫饥饿的眼神。
大黄很快脱离郑明凯,在郑暄妍与小西周围转悠几圈,还用长长的舌头添了几下,就差要扑上去,并在裙子底下钻来钻去,然后就盯着泰泰手上的煎包,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这让郑明凯好生羡慕,这日子真她娘的活得不如狗。
泰泰与小西啃的随意,完全不顾形象,而郑暄妍却不行,一手吃饼,一手遮住,要让人看不到嘴巴的搅动。
“大嫂,你回来啦,今天大哥下厨。”郑明凯像野孩子般说道。
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形象。
曾经可是过着穷日子,虽然郑家是个老地主,但在这穷乡僻壤,地主也不能当饭吃,要不是郑轩开始发力,他现在也一样过着苦哈哈的日子。
“相公他怎么了吗?谁招惹他了。”泰泰好奇的问道。
“还用问,肯定是红毛,那群憨货应该骗了大哥不少钱。”郑明凯随意的说道。
随后一群人都进入屋内。
很快居灶房内传来飘香。
这是郑轩在这里7年以来养成的习惯,只好心情不好,就会下手做饭,然后暴饮暴食。
并非他想自己动手,而是当时的宜兰,非常贫瘠,像样的食材也没有,除了大米,番薯就没了,连土豆也是种一茬病一茬,并且当时的饭难吃,家里人只会大锅饭,大杂烩,没有专业庖丁,哪能好吃?
最后只能自己动手,逐渐就成为习惯,至今一直保留着。
郑轩把鸡胸肉切成丁块,大葱切小段,干辣椒剪段去籽,然后下锅爆炒,并加入花生米。
正宗的宫保鸡丁,要遵循4689法则,鸡丁炒到四成熟时放辣椒,六成熟时放进料汁入味,八成熟时出锅,倒入盘中刚好九成熟,剩下的一成靠余温自动达到全熟状态。
这道名菜,可是1842年四川一位名叫丁宝桢的官员发明的,他治理蜀地有功,在四川总督任上鞠躬尽瘁,为表彰功绩,朝廷追赠“太子太保”,丁宝桢也被尊称为“丁宫保”,和他发明的这道菜也由此得名为“宫保鸡丁”。
下一道菜依旧是名菜,名为“嫦娥知情”。
这是咸丰还没当皇帝时,偷出宫见识京城繁华,民间女子所制作的菜肴。
先把虾仁和猪肥膘肉剁成细茸,加上蛋清和调料,搅拌均匀后挤成虾丸煎成饼,围在盘子周围,再将切条的鸡肉和芹菜一起爆炒,盛在盘子中央,不但造型美观而且清爽可口,咬在口中充满弹性,特别是虾饼,色泽金黄,令人食欲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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