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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葵在做梦。
是的。她知道的。她在做梦。
因为她很清楚的记得,自己上一秒犹在荒诞虚无的世界里,在敞亮的、安静的、纤尘不染的研究所里。
下一秒,她被打回现实。
那些逝去的潮湿的腐烂的现实。
2011年,她十二岁,第一次被弟弟抢走狗时,也曾天真地带着满腔委屈去找叔叔阿姨。
“……那是我的小狗。”
她哽咽着、断断续续地说:“是我在车站捡到的,我帮它洗了澡……用我自己存的零花钱,在刘叔叔的店里洗的,没有用家里的热水,也没有把家里弄脏。”
“我替它起名字,我喂它吃饭,给它梳毛、剪指甲、擦耳朵,每天都有带它到公园玩。我们睡在一起,它陪我洗碗、洗衣服、写作业,它认识我,听到我的声音就会叫。所以它应该是我的小狗,就算是弟弟,也不可以一直抢我的东西。”
“反正这一次不能。”
她说得好决绝,大人都听笑了。
阿姨说:“好了好了别哭了,不就是一只狗吗?反正弟弟也是养在家里嘛,谁的都一样。”
叔叔说:“秋葵,这样说就是你的错了。我们都是一家人,你跟小宝是姐弟俩,什么你的、我的,哪能分得这么清楚?为一条狗就划分得这样清楚,长大以后随便出点矛盾,岂不是要跟我们所有人都断绝关系?那可是恩将仇报。”
“行了,她才多大,哪里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阿姨嗔怪着,两根手指捏着纸巾一角,轻轻擦去她的眼泪,又说:“秋葵,阿姨知道小宝确实有点调皮。但是小孩都这样,看到新玩具就抱着不肯放,你越抢他越喜欢,要是你不抢,他反而很快就腻了,到时候再还给你也一样的,对不对?”
“还有,你毕竟是姐姐。”
“姐姐是大孩子,弟弟是小孩子,大孩子本来就该让着小孩子,这跟叔叔让着你的道理是一样的。再说你以前也在作文本里写了呀,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都绝对不会欺负弟弟,保证好好爱护弟弟,有没有这回事?”
“叔叔阿姨当时看到那些话可感动了,都觉得你是个听话又乖巧的好孩子,所以你现在一定也不会让我们失望的对吗?这样吧,你为刚才推弟弟的行为道歉,然后这事就过去了,好不好?”
——她在提醒她曾经许下的承诺,理应无条件向弟弟让步。
“道完歉还是一家人。”
叔叔坐在昏黄的灯泡下,抬指碾灭烟蒂。
他说:“你也知道我们家里的条件,小宝出生的时候不好,这些年来没过上什么好日子。你就不一样了,好歹过了几年日子,什么公主裙、水晶发卡、洋娃娃,哪个短过你?后来厂子倒了,欠着几十万的债,我跟你阿姨实在走投无路了,差点半夜起来灌农药!那阵子是什么撑着我们活下来?不就是小宝吗?”
“当年我去庙里给小宝算八字,人家师父都说了,小宝是来救我们家的,他就是我的宝贝儿子!不管我日子过得多穷多差,你出去看看外面哪个敢欺负我王成楚的儿子?谁敢动他一根毫毛我都跟他拼命!也就是你年纪小,你阿姨又拦着,我才不想多说,你自己心里知道就好。”
——他在强调她曾经领受的恩惠,暗示她知恩图报。
时过经年,以旁观者的身份,林秋葵一眼看破成年人必备的体面话术。
无论他们不经意的眼神流转,唇角微撇抑或眉梢轻抬,背后秘而不宣的用意,她都明白,都能看懂。
可惜这是23岁的她。
14岁的她还太稚嫩,完全不理解事情是如何演变成弟弟抢了她的狗,她却要向弟弟道歉。
她想重新梳理整件事的逻辑,抬起头,不期然以两只红红的眼睛,掉进另外两双成年的眼睛里。
他们眼里有对她的谴责和期盼,那些情绪藏得不是很好,简直鲜明得快要像洪水一样倾泻出来。她愣愣地看了几秒钟,总算看懂了。
她回过身,低头对弟弟说:“对不起。”
弟弟得意地朝她做鬼脸,随即扭头抱小狗走进客厅。
“好了,事情都解决了。”阿姨拍板定案:“秋葵回房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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