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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做法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毕竟警方也不可能一直将警力浪费在没有头绪的事情上。
辩护人的席位上。
林昊对罗本初的质疑毫不理会。
而是继续按着他自己的节奏说道。
“罗检察官,我想你应该很清楚,造成陈娟死亡的凶器,和分尸用的作案工具,并不是同一件。”
“验尸报告上说,陈娟的死因是脑部遭受钝器撞击,凶器极有可能是江边的一块石头。”
“而凶手用于分尸的工具,从尸块切口分析,应该是一把宽刃的刀具,或者斧子。”
“把江边的一块石头,丢进水流湍急的江水之中,确实会很难找到。”
“而且就算找到了,时隔多日,经过急流的不断冲刷,也很难通过痕迹来认定出凶器。”
“可如果是刀具或是斧子就不同了,警方出动了大量警力在江中和出海口打捞多日,竟然一无所获!”
“难道你们对此就不感到奇怪吗?难道你们就没有考虑过,凶手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丢掉它吗?”
林昊此话一出,众人纷纷心中一凛。
这倒是一个十分清奇的角度。
常规来说,只要不是那种连环杀人的惯犯。
一般的凶手为了避免案件侦查到自己后,凶器会成为一件无法辩驳的铁证。
所以都会将作案用的工具给处理掉。
按林昊所说的意思。
凶手很有可能没有处理掉作案工具。
反而还把它带回去继续使用了!
这样的角度一般人根本想象不到。
罗本初也不禁质问道。
“你是说凶手有可能并没有丢掉作案工具,也就是说,他抛完尸以后又把作案工具给带回去了?”
“那么他把作案工具带回去的动机又是什么呢?继续使用?他就不怕被人发现吗?”
“如果你是凶手,你会把这样一个随时可以指认自己的铁证,一个定时炸弹,留在自己的身边吗?”
“不管这件作案工具是刀具还是斧子,哪怕它的价值极其珍贵,我也不认为凶手有必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把它留下来!”
“林律师,我必须提醒你,这种没有证据的无端猜测,是不能说明任何问题的!”
罗本初无疑是说出了所有人的疑问。
什么样的人会把一件自己杀人的铁证,依旧留在自己的身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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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这么做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观众们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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