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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帕尔雷是一枚暗雷。
不仅因为帕尔雷能够击败弗格尼尼,这本身就已经证明他现在状态正佳;而且因为帕尔雷自身的属性就不简单,也许“麻烦”程度比不上弗格尼尼却也毫不逊色——
这份签表,躲得了一个麻烦,却躲不了另外一个麻烦。
对阵帕尔雷的关键问题就在于:
第一,他是法国人。
没有人希望在罗兰-加洛斯对阵法国人,现场观众的烦人程度轻松完爆墨尔本公园,如果说墨尔本主场观众的烦人指数是十分满分的六分,那么罗兰-加洛斯的烦人指数可以直逼十二分。
就连费德勒都不例外。
恍惚之间,年初墨尔本公园的记忆又开始闪现。
第二,撇开这点不说,帕尔雷本来就是一个棘手难题。
先说实力,帕尔雷是一个天马行空的球员,他的比赛风格可以说是一个弱化版的克耶高斯,状态和发挥,全看心情。
心情好的时候,帕尔雷可以僵持回合球到天荒地老;心情不好的时候,富有想象力的击球满天飞——至于是否能够得分,这位大哥根本就不在意。
所以,任何时候,帕尔雷都是一个麻烦,哪怕击败他,事情也总是比较棘手;而且,他的表现一直不俗:
在未来,不是2015年的当下,而是并不遥远后的未来,帕尔雷在四大满贯都迎来了不同程度的突破。
澳网最好成绩是第三轮,其他三大满贯全部都有第四轮的表现。
也就是说,也许上限不高,但下限也不低,他依旧还有潜力在等待挖掘与释放。
再说性格,帕尔雷和弗格尼尼一样是一个棱角分明的麻烦。
帕尔雷拥有典型的法国人特征,喜欢抱怨喜欢吐槽——
怼天怼地怼自己,从观众到球童再到裁判乃至于自己,他总是能够找到抱怨的东西,然后絮絮叨叨停不下来。
同时,帕尔雷也性格潇洒,和孟菲尔斯一样喜欢娱乐大众,法国这一群黄金时代的球员全部都是如此。
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次哈雷的草地赛,帕尔雷对阵特松加:
打着打着,一次回球已经无法用球拍完成触球了,他下意识地用脚踢了一下,结果特松加也非常配合,两个人就现场玩起了足球,你来我往,他们向观众好好展示了一番脚法,最后帕尔雷还来了一记凌空射门。
说好听一点是自由,说难听一点则是散漫。
某种程度上,娱乐比胜负重要。
另外,帕尔雷对自己的时尚非常坚持。
一是满脸络腮胡大胡子,每次比赛前都会仔仔细细地修剪打理,偶尔还有光头搭配大胡子的造型。
一是自己的polo衫,他的球衣领子一定要竖立起来,头可断血可流球衣领子绝对不能乱,这是时尚完成的重点。
也正是因为如此,华夏球迷们打趣地称呼他为“名媛”。
当然,从硬实力来说,帕尔雷比不上弗格尼尼,他的正手进攻是强项,却非常不稳定,他的反手几乎没有任何对抗能力,绝对短板,整体上限并不高。
但帕尔雷的戏剧程度、意外指数却比弗格尼尼还要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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