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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走出档案馆时,天空中不知何下起了小雨,轻薄得如同雾霰一般。
地面湿漉漉的,路明非站在档案馆的檐下,伸手探在雨幕中,感觉凉丝丝的毛雨落在手掌上。
他收回手,然后就这么迈步走进了雨幕之中。
需要思考,雨中漫步也不失为一种思考的方式。雨点落在身上能让他放松下来,在这样的情况下消化刚才了解的知识再合适不过了。
屠龙之术。短暂活动过的初代种。毁灭的青铜城。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与弟弟康斯坦丁来到中国,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第一个问题。
哥哥诺顿化名为李雄帮助公孙述称帝,同样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第二个问题。
再后来就是,刘秀消灭了公孙述,诺顿在青铜城用灭世级别的“烛龙”自爆,同样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第三个问题。
你总不能说他是爆着玩的吧?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他遇到了难以取胜的对手,不得不在留下茧之后选择了开烛龙自爆。
前两个问题的原因可能是同一个,既然中国对属性的划分不同,说不定也有其他西方混血种所没有的东西。
诺顿带弟弟来中国,并且帮助公孙述称帝,这两件事是为了同一个目的。不过目前对中国古代的屠龙史了解还是太少,直接说第三个问题,诺顿为什么在青铜城开烛龙自爆。
诺顿,青铜与火之王。手里的配置是炼金刀剑七宗罪,强度可以屠戮诸王。坐守着经营了多年的青铜城,手下还有个龙王弟弟康斯坦丁。
好吧,就算因为弟弟的残疾,把康斯坦丁当做是个拖油瓶,但就算如此,诺顿的实力仍旧是十分可怖的。
抛开七宗罪不谈,单单亲自镇守青铜城大阵一项,恐怕就能够碾碎一整支由混血种构成的军队了吧?到底是什么情况导致了诺顿的自爆?
或者就是对手太强大?难不成刘秀也是一位龙王?这么一来解释召唤陨石砸人就比较简单了。归为龙类之间的对决倒还合理一些,但有着七宗罪在手,诺顿杀龙可不会含糊。
要么就依照档案里的推测那样,是神秘的屠龙世家帮助刘秀杀死了诺顿。但这个结论显然还是有些牵强。
哪有以混血种之躯比肩龙王的呢?
细雨飘散洒落,路明非的头发已经被全部打湿了,但他心中的困惑仍然没有得到解答。
虽然他确实很想找到除了暴血之外的方法来强化自己,但找到的这个名为“屠龙之技”的办法,就好像在连连看里解锁了一把AK-47。
开什么国际玩笑,有能杀顶级配置的诺顿的术,那么干脆直接当新的龙王不就好了。
那么就是,和暴血一样,这个术是有着后遗症和弊端的,要么就是有使用限制。而且绝对比暴血的后遗症还要大一些,不然完全没办法解释。
“啊……完全没有半点头绪。”路明非挠了挠脑袋,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头发已经湿透了。
雨水延绵如同愁绪,轻霰般的水滴在微风中飘荡,每滴雨水都清晰可见,他甚至觉得雨水生出了绒毛感,柔软而轻盈。
真是漂亮的雨幕。
看着这样的雨景使他冷静一些,想不通的话就换一个思路。那么重新回想前两个问题,诺顿和康斯坦丁因为什么而来到中国,又是因为什么而选择帮助公孙述称帝。
在诺顿死于青铜城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他在近代才苏醒,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去到美国,自认为名叫老唐的华裔,并且一直到自己入学之后才苏醒为诺顿的本尊。
中国五行的设立可是相当早,至少也比西汉末年要早得多。中国古代混血种将“火”拆分为“金”与“火”。这是否意味着他们在炼金术方面有着别样的成就,因此而单独开发出了“金”的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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