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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一脸豪爽的汉子,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他正要开口道谢,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噜噜”叫了起来,声音之大,连周围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哈哈哈哈。。。”人群中又爆发出一阵哄笑。
韩信的脸“唰”地一下红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紧紧地握着拳头,指甲深深地嵌入了肉里,心中暗暗发誓:“我韩信,一定要出人头地,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
刘邦看着韩信的窘态,哈哈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些钱,扔给包子铺老板:“老板,来十个肉包子!”
老板接过银子,脸上笑开了花,连忙招呼伙计:“好嘞!客官您稍等,包子马上就好!”
不一会儿,十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就端了上来。
刘邦拿起一个,递给韩信:“来,兄弟,趁热吃!”
韩信看着手中的包子,闻着那诱人的香味,眼眶有些湿润。
他接过包子,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仿佛要把所有的委屈和屈辱都吞进肚子里。
刘邦这人,向来是看人下菜碟。
以前他就是个小混混,成天游手好闲,跟乡里乡亲的混混们称兄道弟,没少干些鸡鸣狗盗的破事。
抢小孩零食,踹老头拐棍,偷看寡妇洗澡,那是家常便饭,街坊邻居背后没少戳他脊梁骨,可他脸皮厚,全当耳旁风。
但现在不同了,自从办了《大秦喉舌》报,刘邦在咸阳城也算混出了点名堂,大小也算是个名人。
以前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勾当,自然是不能再干了。
不仅不能干,还得改过自新,做点好事,也算是给自已积点阴德。
今天这事,也是赶巧了。
刘邦带着两个编辑在街上采风,老远就听见这边闹哄哄的,凑过来一瞧,原来是韩信被一群人围着奚落。
刘邦一看这架势,顿时就想起了自已当年落魄的时候,也是这般被人瞧不起,心里那叫一个不得劲。
他这人,虽然以前不着调,但骨子里还是有几分侠义心肠的。
更何况,他看韩信这小伙子也顺眼,一副落魄书生的模样,却透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跟自已年轻时候还真有几分相像。
周围看热闹的人一瞧没热闹了,一个个都散去了,只留下韩信还愣愣地站在原地,像个木头桩子似的。
刘邦是什么人?那是走街串巷,阅人无数,一眼就看出这年轻人不简单。
他当即就揽着韩信的肩膀,一口一个“兄弟”叫了起来,那热乎劲儿,比亲兄弟还亲。
韩信哪见过这阵势?他长这么大,除了他娘,还没人对他这么好过呢。一时间,一股暖流涌上心头,鼻子一酸,差点没哭出来。
“兄弟,你这是咋了?是不是没吃饱?走,哥带你吃好吃的去!”刘邦说着,拉着韩信就往一家酒楼走去。
“不,不,我吃饱了。”韩信连忙摆手,他可不想再欠刘邦的人情了。
“不饿也得吃!走走走,今天哥请客!”刘邦不由分说,硬是把韩信拉进了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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