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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士气得仰倒,紫披风也瞪圆了眼,恨不得抽刀砍死她。
当今圣上是翊王段玄逸的皇兄,才于一年前从皇子夺嫡的血海尸山里厮杀出来,京城里六个王爷死了四个,屠龙刀上的血还未干,现在就磨刀霍霍地等着翊王送人头呢。
翊王要是真被嫁祸,不管罪名真假,圣上或许也乐得借题发挥顺势而为,何况眼前这位白小侯爷据说还是令圣上钟爱昏聩的男宠!
这下不救也不行了。
段玄逸目光凉凉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连话也懒得跟她说,扭头对紫披风道:“步云旗,把人丢到后面去。”
“是!”
步云旗领命,恶狠狠地瞪了翩翩一眼,然后拎着她的后领粗鲁地扔到了粮车上。
军队缓缓行进,翩翩抱膝缩着。车上无盖,她头顶没个遮蔽,被雨浇了个透。
她有点头昏,身体里还在毒发绞痛,浑身愈发冰凉。但整支军队都在淋雨,她也不好矫情地要雨具,便沉默地望着雨幕,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前头牵马的两个士兵闻声嗤笑了一下,毫无顾忌地交头接耳起来。
“嘁!猫儿一样,真娘们唧唧!”
“不像个娘们怎么进陛下的床帏?没准陛下就好这一口,人就指着这点加官进爵呢!”
“还是侯府独苗呢,老靖宣侯活过来也得气死过去!”
“我要是他,宁可断子绝孙也羞得有这样的儿子!”
两人一壁骂,一壁故意把马车往坑坑洼洼处赶,翩翩颠得屁股疼,却只能拽紧了粮车无可奈何。
军中男儿多血性,看不起她这样的也正常,反正名声这种东西,她不在乎。
这一赶路便久久不停,中间翩翩只得了两块硬梆梆的饼子,要不是雨天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泥地,翩翩都要怀疑翊王记仇,随手抠块干土糊弄她了。
但她实在饿得慌,愣是啃吃下去了。
疾行一天一夜后,他们终于抵达了潼州馆驿,在此下榻休憩。
段玄逸用过了晚膳,叫住了步云旗,问道:“这两日,那人有没有闹事?”
“他敢!”步云旗曲起五指握成拳,年轻气盛的脸上满是凶光,“他敢闹我就敢把他脑袋拧下来种在花园里当盆景!”
段玄逸道:“把他叫来。”
翩翩来的时候,屋子都为之变得亮堂堂的。
她刚梳洗过,换了干净的衣衫,虽然是驿站小吏灰扑扑的旧衣,但好歹洗去了一身污泥,便如一枝洁白的新荷越水而出,发丝是未干透的一勾墨痕,眉目是弯弯绕绕的一汪秋水,艳容丽色,覆裹着空山新雨后的素净清新。
段玄逸这才真正看清了翩翩的真容,心中不由惊异。
世上竟有男子长这样。
四皇兄迷恋男风一事曾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如今一看白小侯爷如此容貌,那疑惑便解开了。
理解归理解,段玄逸却并不喜这般行径。他平淡地点了把椅子,示意她坐下。
“王爷找下官有事?”
翩翩嘴里问着,多看了他两眼。
他换下了威武的战袍,披了件半新不旧的广袖常服,头戴银白小冠,手边放着一把乌黑锃亮的长刀。
二十一岁的翊王,不似话本上大将的体格那般孔武有力,肩臂虬结,便如崖顶一棵凌云松,一边孤崖千仞,一边皓月长空,凛冽而超然。
真是松风剑意般的人物。
“你在看什么?”
段玄逸见她看自己有点入神,便挑起一边眉毛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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