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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夫人对他很好,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沈沅对他更好,他心存感激,于是更加真心实意地期望自己从来没存在过。
二
沈见岚最终决定把沈迟也打包送到M国去读书,远离国内是非。
沈迟无可无不可,他已经长大了,该知道的都知道,该习惯的也都习惯。他看着沈见岚欲言又止的模样,很想告诉他爸爸你不用费心,我都理解。
同时他也清楚,真的讲出来会让沈见岚更难受。
于是沈迟乖巧地点头应是,在夏天的末尾和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沈沅一起去了纽约念高中。
他们就读的私校亚裔不多,除了沈迟和沈沅,大都是在东岸扎根经营了四五代以上的侨商巨鳄,对Z国并无额外的关心,找沈迟阴阳怪气谈论他名不正言也不顺的沈二少爷身份的人当真少了许多。
像是上天的某种补偿,沈迟完美地继承了他并不完美的父母所有的完美之处。
应红药的决绝加速了他的成长,他的童年与少年时代结束得太过迅速,无论外表还是内在,在他十来岁的时候,都已经无限接近一个成年男人。
高挑,异常的英俊与聪明,还带着点儿什么都不在意的酷劲儿,以及并不光明正大的出身,毫不费力就可以激起那些青春期的豪门贵子们复杂又微妙的情感。
在权势与财富砌成的象牙塔中安然而高傲地活着的少年与少女,看一个艳绝当代的女星与太子党里最顶尖的“太子”在婚外情里留下的儿子,总是有些居高临下的。
他们一边觉得沈迟这人挺有意思,一边天然鄙夷着他。
他们坚信自己愿意屈尊和沈迟交游是沈迟莫大的荣幸,沈迟应该自觉的,发自内心的感恩戴德谢主隆恩,但沈迟实在太不识相了。
他浑身上下都透着“我不在乎你们怎么想,也没兴趣和你们一起玩的”的气息。
三
圣诞没下雪,就少了点儿浪漫,寒意却未减半分。沈迟习惯绕着湖晨跑,天气越来越冷,他却跑得越来越久。
他跑了一年半,熟悉了几张陌生面孔,擦身而过时互相露出一个友善的微笑,停下寒暄几句,然后他继续自己跑自己的。
沈迟很喜欢这种淡淡的关系,有时候会挑选几只带着晨露的绣球花用报纸包起来分给这些陌生人。
他们接过,脸上露出惊喜,然后交换一句haveagoodone,这总让沈迟心情好起来。
沈迟捧着一束紫蓝色的绣球花,衬得他像一只穿运动服的吸血鬼。一位收到花的金发女士吻了吻他的双颊,告诉沈迟他让她想起少女时代的恋人,可惜今天戴的不是当年和他跳舞时那条巴洛克珍珠项链。
她的每一根头发都染得一丝不苟,呈现出一种近乎白金的耀眼,造型师精心推出来的波纹卷发格外优雅高贵。皱纹爬上了她姣美的脸,湛蓝的眼睛像秋日的贝加尔湖。
沈迟弯下腰吻她的手,挂上一个狡黠的笑:我的荣幸,夫人。
裹在皮草与象牙白套装里窈窕挺拔的背影是一把利刃,撕破灰暗的天幕,露出的那一线天光独独偏爱她的容颜,是她的追光灯,让她像一个浪漫的,属于往事的符号。
她的眼睛那么清澈,充满着轻而易举得到无数真心,却不曾为谁付出半点爱意的天真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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