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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抽空画了个新封面,好像跟文风完全不符
第24章她的朋友
刀光与子弹横飞,罗宾的怀抱并不舒服,他的胸甲和臂甲总是用来防护敌人的攻击,所以坚硬无比,我就像躺在一块钢板上。
但这里应该是此刻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巨大的兜帽下,隔绝了硝烟和血气,与外部划出一片单独的宁静空间。我能嗅到罗宾身上的金属气味和消毒水的味道。这是独属于他的气息,强大、血性,像是一只捕猎的凶兽。
这场战斗持续了很久,九头蛇在这个陷阱中布置了大量人力,如果小丑的炸弹没有杀死超级英雄,那么他们的火力也足以将来救援的超英压在废墟之下。
“结束了。”罗宾的机械古怪的声音宣布了战斗的结束。
我恍然地从兜帽中探出头去,已经来到了室外,夜空不见星星,远处纽约市区灯火明亮,将周围百米都照耀得如白昼一般。又或者已经迎来了黎明?
“能走吗?”
他的声音在我耳边炸开,我抬头迎上他的脸,鼻尖却重重地撞到了一起,他的多米诺面具被我撞歪了一半,半露不露地现出半张脸。我立刻闭上眼睛,慌乱地帮他重新戴好。罗宾的真实身份,可不能给我看到了!
达米安以为自己要掉马,心脏猛地漏了一拍,如果叶穹真的看到了,会感到惊喜还是失望?她更喜欢达米安韦恩,还是蝙蝠侠的助手罗宾?漫画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女主角陷入两难的境地,以为自己同时喜欢上了两个人,其实白天和黑夜的男主角都是同一个。
可没等到叶穹的表情,就有一双手在他的脸上胡乱摸索着,还带着一点沙土,既柔软又粗粝。
力道毫不温柔的手将面具重新摆正,罗宾悬着的心彻底死了,灵动雀跃的小鹿一头撞在了两人合抱粗的树上,死得透透的。
他恨叶穹反应这么快!
“那个我能自己走。”我仍旧被罗宾一只手抱着,他好像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里离去哥谭最近的公共交通有五十公里,你想自己靠腿走去?现在去复仇者联盟,明天我再送你回去。”罗宾不容分说地射出钩爪枪,跳上前方的树枝,强烈的失重感,让我紧张地收紧了双臂,抱得更紧一些。
跳跃在树林间的感觉很奇妙,有一种原始的快感,让人有种忍不住想要嚎叫出声的欲望。渐渐地我习惯了这种感觉,不再害怕。就像是坐过山车一样,肾上腺素的分泌,让我开始享受这种游走在生死之间的刺激。
我突然想起来,好像少了一个人:“蜘蛛侠走了吗?”
罗宾头也不回地说:“他在后面,速度慢一些。”
跟在后面的蜘蛛侠听力极好,他脚下一滑,心里默默腹诽:我那是不想靠那么近当电灯泡!!!
冷风从前方灌入,我拉紧了头上的兜帽,一点也不感觉到冷,大难不死之后是心有余悸,那时表现得英勇无畏,现在情绪平稳后,还是有些后怕。可以活着的话,谁想死呢?
“罗宾,谢谢你救了我。”
罗宾微微低头,兜帽下,叶穹只露出了半张脸,即使看不到另一半,他也能在脑中补全。
罗宾顿了顿,他想到了之前被爆炸和陷阱打断的对话,犹豫着怎样说才不会像是过于严厉的说教:“蝙蝠侠和我不会感激你的牺牲,不要再那样做了,你的命是自己的。”
我执拗地抬起头,看着他:“抱歉,这句话也还给你,罗宾。如果叫你在进行英雄行动的时候以自己的安危为先,你会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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