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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常规赛MVP的这一天,查尔斯-巴克利达到了他篮球生涯的一个顶峰。
他举起了MVP奖杯,但脸上没有太多表情,没有得意的笑容,也没有做夸张的鬼脸。
他少见的深沉,和大卫-斯特恩握手,说一些平常的感谢的话,跟着就把MVP奖杯放回了自己的更衣柜里。
在系列赛没有结束前,他都不想再多看它一眼。
巴克利心里清楚,MVP奖杯不会增加他赢下西决的概率。
相反,会减少,因为他能感受到阿甘的目光,听见阿甘心里的声音。
他们相识多久了?快10年了,从84年的奥运训练营开始。
巴克利欣赏阿甘身上的坦率与潇洒,那样的真挚和自然,让巴克利很是羡慕。
巴克利心里清楚,他自己展现出来的洒脱和不羁里面有多少演的成分。
很多时候他需要演戏,以掩盖一下自己身上阿拉巴马穷酸仔的气息。
他胡作非为,脾气暴躁,因为他不想被人看不起,不想因为肤色和出身遭受异样的目光。
浑身长满刺的人,往往都有一个很柔软脆弱的身体,从小没有一个真正的男人教过巴克利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巴克利的父亲在他一岁时就离开了小巴克利和他的妈妈,那时候他妈妈不到20岁,他们两个结婚时只是孩子,刚刚高中毕业而已。
在荷尔蒙的催动下随随便便组成家庭,男人无法承担婚后养家和抚养子女的责任,跑了,分居,离婚,让一个20岁不到的黑人年轻妈妈独自抚养嗷嗷待哺的孩子。
这样的事情在美国黑人社区每天都在发生,很多黑人孩子小时候就没有爸爸,长大之后也不会做爸爸,继续他们父亲曾经做过的事——冲动、留下一个孩子、逃跑。
查尔斯-巴克利是个例外,他因为缺少父亲的关怀而格外痛恨缺少责任心的男人。
他生活的利兹是个穷地方,阿拉巴马州,全美最贫困的地区之一。
在60、70年代,那个地方的治安还不错,没有被犯罪和毒品占领。
巴克利和母亲、外祖母,以及继外祖父一起生活,小镇残留着前工业时代南方田园的道德风范。
邻里之间会互相帮助,人们会帮助别人家带孩子,孩子可以随便去别人家里吃饭、睡一晚。
巴克利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他很内向,性情温和,完全不是球场上好勇斗狠的样子。
小的时候,很多人给他起绰号,叫他“大头”,或者“懦夫”。
巴克利总是很害羞,从不和女孩说话,即使到了可以约会的年龄,他还是孤身一人。
高中时,巴克利因为篮球而受到很多女孩的欢迎,可他那时对女人没有什么兴趣。
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巴克利已经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会做家务,他非常的爱干净。
尤其作为一个男孩,他会每天把家里的房间收拾的整整齐齐,打扫的一尘不染。
他一周换两次床单,他会干除了洗碗之外的各种家务活:洗地板、刷橱柜、通水槽。
跟着他把所有的脏盘子整齐地堆放在厨房洗碗池里,在上面盖一条干净的毛巾,他的工作就完成了。
他会照顾两个弟弟(一个同父同母,一个同母异父),在母亲做两份工作精疲力竭回到家时,告知他俩不要打扰母亲。
他做过最出格的事,是披着超人一样的红色斗篷从屋顶跳下来,脸着地,浑身冒血,但没有死,而且很快恢复过来。
所以,当巴克利进入NBA,在球场上像个暴徒一样说垃圾话、打架、挥舞肘子、凶神恶煞的时候,他老妈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儿子。
“这不是我的宝贝查尔斯。”查茜-梅第一次看儿子的NBA直播时说。
这点上巴克利更像他的外婆,一个年轻时在肉类加工厂工作的强悍女人。
所以,巴克利学会了张牙舞爪来保护自己,就像那些失去了丈夫的可怜女人。
女人的强硬往往都是一种伪装,是不得已生活给她们穿上的铠甲。
当巴克利遇到阿甘时,他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真正强硬的男子是如何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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