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本书终于写完了,我算了一下大约写了两年多,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大工程,要知道我之前写的最多的小说不过一百八十万字而已,而这一次竟然写了三百多,实在有点力不从心了。
好在这一次我已经把自己想写的东西都写出来了,在这个层面上真的算是没有什么遗憾了,而本书的质量却已经惨不忍睹,这也是另外一个层面上的遗憾,只不过我已经无力去改变了。
我曾经说过,写这样一个故事一直都是我的梦想,因为小时候我曾经踢过足球,也差一点就成为了职业球员,所以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一直坚持到结束,这也算是为了我曾经努力过的一切有一个交代吧。
也就是因为这些事我才一直都不理会读者闷得意见,坚决的让主角为国家队效力,我自己是不可能为国效力了,但我也绝不会让我的主角为任何其他国家效力,这是一个没有其他回答的选择题,我只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这就是我对所有人的回答。
读者们对于我的批评我都看了,开始的时候还愿意回复一下,但是后来我自己都没脸回答了,因为他们说的都是真的,我写的的确惨不忍睹。
开始的时候我还信誓旦旦的表示自己一定要写好每一场比赛,让每一场比赛都不一样,但结果却是一百多场比赛我做不到不一样了,这不是任何人任何事的原因,只是因为我的能力不足,这一点我认,没有好说的,只有道歉。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只好开始写战术,将每一个球队的不一样的战术都写出来,而这也是很难引发别人共鸣的东西,所以大家会不喜欢,我也没有什么话好说,所以大家尽管批评,我还受得了。
而感情方面的写作也是被很多人诟病的,这一点我还真就不怎么认同,毕竟我没有让主角做什么触及底线的事情,谈恋爱这种事情谁敢说自己也能泰然处之呢?难道攻击我的人都是白莲花?都是没有一点瑕疵的人?又或者他们在感情生活中只是从一而终,绝没有丝毫的动心?也许有吧,但我真的不是这样的人,我的主角也不是,所以不喜欢就算了,不需要说什么片汤话,没有意义也没有价值,因为我知道不管我写成什么样子都一样会有人挑剔的,这就是现实,所以我才会写了主角就算为国家获得那么多荣誉,一样被人称为汉奸的桥段,这也是一种现状。
可让我感动的是就算是这样还是有那么多读者在鼓励我,这也是我非常感激的事情,我真的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所以我才一直都坚持到现在还没有放弃,这是你们所有人的功劳,我跪谢各位了!
本人水平一般,能力有限,还能让这么多人愿意为我鼓掌欢呼,我还能说什么呢?有时候真的觉得对不起你们,这才是这本书我最大的遗憾!
好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各位有缘再见吧,我几年之内是不会再碰这种题材的小说了,所以再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过我一直都会继续下去,因为写作一直都是我的爱好,我不会放弃写作的,再见吧,朋友们!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生存,很容易。 生活,很艰难。 我族,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 我族,誓不为奴!...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 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