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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并·菲斯克,原本默默无闻的无名小卒,后来却变成了哥谭市黑道界赫赫有名的金字塔尖大佬。
从他父亲因为黑道火拼而横死街头时起,他就萌发了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黑道帝国的野心。
在这个目标的驱使下,他利用自己那邪恶的头脑和强大的战力率领一帮混混,对其他帮派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血腥屠戮,血洗了整座城市一半以上的黑帮,最终登上了哥谭市黑道界之王的宝座。
后来为了扩展自己在罪恶势力上的宏图霸业,更是亲手杀死了心爱的妻子,踢开了这个可能阻挠自己事业的绊脚石,所谓的人性的弱点。
即便在成为哥谭市黑道界的头目之后,忧患意识强烈的金并依旧没有停止住体能训练。传闻他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和一些高手对练,每次都选择以一敌十,而且最后的结果无一例外皆为十名对手非死即伤。
据他自己所说,他那看起来至少五百斤的肥胖体型并不是因为肥胖,而是因为全部都是爆炸型的肌肉。
他的弟弟道格斯·菲斯克本来就是一位在地下拳场界连续蝉联百次冠军的大拳王,至于身为兄长的金并他本人的实力,显然要比弟弟道格斯更加变态。
对于汪海能够抓住子弹的本事,金并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震惊,唯一的回应只是一句简单的“有意思”。
不言而喻,金并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表现,缘于徒手抓子弹对他来说也并非难事。
一场强者与强者之间的战斗号角,开始在菲斯克大厦最顶层的办事厅中吹响。
每一拳,都带有超过千斤的破坏力。
每一脚,都足以踢断碗口粗的木桩。
拳来拳往,你死我活,桌断椅碎,墙破地裂,打得天昏地暗。
最终,势均力敌的战斗以汪海掏出口袋里的金丝匕首,一刀刺破金并的喉咙为终结。
本来金并的血肉强度很高,壮如岩石的肌肉抵御普通刀刃并没有难度。
可惜疏忽大意下的金并未曾料想到,汪海手中所持的金丝匕首,居然是个削铁如泥的稀罕宝贝。
这把金丝匕首,是汪海当初在小丑那里所得到的战利品。
它是小丑专门用来对付蝙蝠侠的杀器,连超越钢铁硬度的蝙蝠战甲都可以刺穿,刺破金并的喉咙自然不在话下。
汪海一把拔出深深插在金并喉咙里的金丝匕首,用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刀刃上散发着热气的殷红鲜血,极具骇然之意。
以暴制暴,是他遵守的不二法则。
金并惊骇地睁大眼睛,眼睛里面布满了血丝,连忙提起双手死死地捂着被刺破的喉咙。
可惜随着每一次的血液循环,喉咙里面便有大量的鲜血犹如水泵之般向外涌出。
经过数十年的魔鬼训练,金并的体质虽然异常强悍,可谓代表了人类体质的最高水准,但是也没能熬过短暂的一分钟就被死神请去喝茶了。
“呼!”
汪海望着倒在地上死不瞑目的金并,长长地呼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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