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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斯特王都,不起眼的酒馆里,两个半身人在不起眼的角落嘀咕。
“好痒……”
尖鼻子戈米斯挠着屁股说:“每次我下面痒都会出什么大事,说不定是皮克在哪里惹了天大的麻烦。泰索洛斯在上,他可千万别去见了死神!”
“死神早就没在了”,弗洛多说:“他跟那个诺里艾一起去做探索节目,我想应该没事。咱们还是说正事吧,你那没问题吧?”
“哎呀,弗洛多”,戈米斯叹道:“你当间谍当上瘾了吗?”
弗洛多耸肩:“挺有意思的,既能到处探索,又是在做好事。我可没办法像山姆那样,对各种人甚至平民都那么有耐心。”
“好事?”
戈米斯自嘲道:“那我就是坏人的帮凶了?”
“你也不过是跟着那个王子混吃混喝而已,我看得出来”,弗洛多说:“局长希望我能在克斯特打开局面,拿到高层的情报,能有个王子侍从的身份就方便了。”
戈米斯难以置信:“弗洛多,你是认真的吗?你在为普雷尔公爵服务,我在为贝利诺王子服务,我们是敌人啊!现在你让我帮你潜伏到王子身边当间谍!?”
弗洛多用清澈的目光看着戈麦斯:“是啊,怎么了?”
戈米斯捂脸:“好吧,到了那一天你可得证明我是你的同伴,我可不想被你的公爵当成蠢货王子的侍从绞死。”
“那是当然”,弗洛多很奇怪:“怎么你变得这么悲观了?”
“克斯特快完了”,戈米斯压低了声音:“国王优柔寡断,到现在都还没决定是该站在迩香那一边,还是投向特蕾希娅。”
“几个王子斗得不可开交,一直在玩暗杀和构陷的小伎俩。还好贝利诺王子太蠢太无能,没人把他当回事,当然我们这些侍从就更不被放在眼里了。”
弗洛多不解:“那你还跟在贝利诺身边干嘛啊?”
“我现在是王子的第三侍从!在王都随便吃喝玩乐,开心着呢,为什么要离开”,戈米斯得瑟的说:“真的呆不下去了,直接隐身走人,谁又拦得住呢?”
正说到这,他手臂上的护腕震了震。
戈米斯神气的翻转手腕:“看到没?传讯手环,随便在王都哪个地方都能收到呼叫,比你们用的那种冒险者助手先进多了。亮起的这个符号意思是马上回去,有任务。”
弗洛多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走!正好把你介绍给达凯,这阵子他跟维克爵士正在头痛没人应募王子侍从呢。”
两人离座,刚到酒馆门口,酒保大吼:“小个子,还没结帐!”
戈米斯亮出徽章,抬着下巴说:“知道我是谁吗?贝利诺王子的侍从!”
一口浓痰精准的吐到徽章上,酒保怒吼道:“什么狗屁王子!给钱!”
弗洛多丢给酒保一个银便士,拖着捋袖子蹬腿的戈米斯出了酒馆。
“我是说真的!那家伙死定了!出完任务王子就会过来砸了这家酒馆!”
戈米斯还怒气未消,对上弗洛多的目光,骤然泄气:“这片地方我还没混熟……”
跟着戈米斯回到王子的寓所,就在大门口,两个曾经见过一面的熟人上了前一辆马车。
那个白胡子老头就是戈米斯说的维克爵士,而那个青年,弗洛多在圣光堡见过,正是贝利诺王子。
戈米斯带着弗洛多上了后一辆马车,一个护卫过来瞅了一眼。
“这是达凯,王子的第二侍从”,戈米斯做介绍:“这是弗洛多,我的好朋友,在其他地方混得不好,现在来投奔我。”
达凯哦了一声,心不在焉的对弗洛多点点头,朝第一辆马车走去。
马车启动,弗洛多惊愕的对戈米斯耸肩摊手:“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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