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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姑娘,你不愿意吗?”花怜梦似是察觉到夜倾城的疏离,已经眼底稍纵即逝的厌恶,勾唇一笑,故摆出一副善解人意的模样,“你若不愿,大可拒绝。”
花怜梦都把话说到了这个份上,夜倾城若是不愿,只怕会显得小家子气。
可若是愿意的话,神音宗门的颜面,又置放何地?
夜倾城始终不言,像是波澜不兴的海面一样平静。
“倾城姑娘,你才顿悟了人琴合一,何不让我们武道中人,听一听人琴合一的美妙音律?”
此前说过话的秦门精瘦青年,站了起来,长臂挥动衣袖,朗声笑道。
其余人等,纷纷附和:
“是啊,倾城姑娘,你该不会扫兴吧?”
“都说神音族的女子,温婉大方,肯定不会扫了我们的兴致。”
“更何况,听雪楼的花怜梦姑娘亲自来舞,倾城姑娘就莫要装那清高模样了。”
“弹一曲吧。”
“早便听闻,倾城姑娘的琴声天下绝唱,而今又顿悟人琴合一,那等琴音,必如天籁!”
“……”
花怜梦眼中的笑意愈发浓郁,她目不转睛地望着夜倾城。
夜倾城始终一言不发,片刻,她笑:“只怕,怜梦姑娘的舞,跟不上我的琴。”“真是狂妄!”那秦门的精瘦青年,是花怜梦的忠实维护者,听到夜倾城这般不把花怜梦放在眼里,暗暗啐了一口:“怜梦姑娘的物资,颇有当年梦族长的风范,你不过一介
小小琴师,众目睽睽之下也敢大放厥词,真是好大的口气!”
“就是,若论跟不上,那也肯定是她的琴音跟不上怜梦姑娘的舞姿。”
唐门盛宴上的青年们,大多数,都爱慕着花怜梦。
尤其是距离轻歌较近的一些青年,少年,眼底深处闪烁着炙热的光,凑在一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怜梦姑娘还是处子之身,她真是冰肌玉骨,人间难得的美人。”
“那夜倾城,也想诋毁我们的仙女,真够嚣张。”
“且看她如何收场,狂妄,可是需要底气的。她就算顿悟了人琴合一,那也不过是火焰天来的人而已,连给怜梦姑娘提鞋都不配的。”
“话说回来,若我能成为怜梦姑娘的第一个男人,那可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别说你了,我都愿意用以后的寿命,换那一夜春宵。”
“……”
处子之身。
轻歌握着酒杯,眨了眨眼睛,有些茫然地看着这些狂热痴迷的男子们。
这群人……
都是白痴吗?
不过是营造出来的噱头罢了,还真的有人信?
退一万步说,即便花怜梦是处子之身又如何?
堂堂男儿,应当志在四方,而不是把心思放在下三滥的地方。
一个人的思想若是龌龊下流了,那他的精神气和灵魂,注定是污浊不堪的。
轻歌靠着椅背,嘴角猛地抽了几下。
她算是发现了李翠花的厚颜无耻,曾经为了权势地位,以身体为代价,学那床榻之欢勾引人,只要对方是天潢贵胄,对其有用,便来者不拒!
消失一段时间后,竟成了听雪楼的头牌,还大言不惭,用处子之身做噱头,引天下男人狂热。
这等手段,实在作呕。
世人都想攀登高峰,权势地位,荣华富贵,谁不想拥有?
但只有脚踏实地,靠着自己的双手,血也好,泪也罢,都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
她敬佩人世间每一个拼命奋斗努力的人儿,不齿这种走捷径还沾沾自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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