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将红狐抱在怀里,轻缓的梳着它的毛发,正是有了红狐的存在,他们来到大山被白雾包围后,才发现了有些不同,在动物的眼里,根本没有白雾的存在,它们在大山之上,可以随意行动。
同样,也正是因为红狐,他们才会贸然进山。
起先,他与盛千荀本是打算先来一探,在山脚的时候一时不慎让红狐跑进了山,红狐当时极为激动,而它又是寻宝狐,想来是感应到了什么好东西才会如此。
而方亦烜来此的目的,便是一宝物,两人便没做多想,便进了山。
结果,便被困在此山,不止出不去,连所谓的宝物也没见到影。
一阵清风而过,除了秘花的香味以外,还有一股很浅的血腥味,想来群狼厮杀的地方就在风头之处。
盛千荀道:“去看一看?”
方亦烜想了一会,便道:“去。”
大山之中有阵法的存在,只要进入白雾之中,哪怕两人相交而过,都不能见到对方。
可是动物却不同,当动物在眼前,他们也是能够瞧见。
而山中的动物,哪怕是在白雾中,也能瞧见他们的身影。
方亦烜之所以同意去,他知道肯定是见不到人,只是想看看到底是谁和群狼交战。
毕竟在大山的这一两个月里,其他的不说,山中的野兽有那几波大概也是知晓,群狼,以及南边的黑熊,还有北边的大虫。
每个凶猛的野兽之间都以划了地盘,一般情况下,不可能越过彼此的区域。
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正是群狼的居地,可听着狼嚎中带着的怒意,显然是在进行一场厮杀。
除了野兽之外,他想也许会有人在与狼厮杀。
两人并未多说,便向着那个方向而去,有着红狐带路,两人走了大概半个时辰,便来到了那处。
来的路上到是还遇见了几条大狼,不过很快便被两人解决,而当脚下踩上那血染的大地时,两人不由有些惊愕。
只见满地都是野狼的尸体,而且都是一刀致命。
“是人!这个鬼地方总算不知我们两人了。”盛千荀一喜,虽然没见到人,可是前面的这一切都是人的所造所为。
方亦烜迈步过去,他看在野狼身上的刀口,眉间不由挑起,他道:“并不是刀剑的伤痕,倒像是短兵的痕迹。”
“短兵?”盛千荀去想,他和方亦烜身边的人,并没有擅长使用短兵的,也许来的人,并不是来找他们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直站在方亦烜肩上的红狐迅速跳下,并向白雾中急速跑去。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块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