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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无羡道:“哦。你说那个?是胭脂。”
他在清河的时候,向打听行路岭的那名江湖郎中假道士买过一小盒胭脂,一直带在身上。魏无羡道:“向人家打听事情总得给点答谢。我本来要给银子,把人吓坏了,不敢收。看她们很喜欢那个胭脂的香味,好像从没用过这种东西,就送出去了。”
顿了顿,他又道:“含光君,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那盒胭脂是不算好。但现在我又不比从前,整天身上带一堆花花草草钗钗环环到处送姑娘。真没别的能送的了,有总比没有强。”
像是被唤醒了什么很不愉快的回忆,蓝忘机眉尖一抽,慢慢扭过了头。
沿这条难行的道路前行,杂草渐渐稀少,朝两旁收拢爬回,路面也逐渐开阔。雾气却越来越浓。
左手臂收拢成拳时,一座破败的城门出现在长路的尽头。
城头的角楼缺瓦少漆,掉了一个角,异常破败难看。城墙上尽是不知何人乱画的涂鸦。城门的红色几乎褪成了白色,门钉一颗一颗锈得发黑,两扇门虚掩着,仿佛刚被人推开一条缝,溜了进去。
还没进去,就让人感觉,这必然是个群魔乱舞的鬼地方。
魏无羡沿路走来时,一直在四下打量,到了城门前,评价道:“风水真差。”
蓝忘机缓缓点头:“山穷水恶。”
这座义城,四面都是高山峭壁,山体严重向中央倾斜,呈压倒迫胁之势,仿佛随时会塌下来。四面八方都被这样黑魆魆的庞大山岩包围着,在惨惨的白雾里,比妖魔鬼怪还妖魔鬼怪。
光是站在这里就让人胸口发闷心口发慌透不过气,有一股强烈的威胁感。
自古以来就有“人杰地灵”的说法,反过来的说法也是有的。某些地方由于地势和所处位置,风水恶劣,天然的一股霉气萦绕,居住在此地的人容易短命夭折,诸事不顺。若是祖祖辈辈都扎根于此,更是霉到了骨子里。而且经常滋生异象,发生尸变、厉鬼回魂等事件的可能是别地的好几倍。显然,义城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这种地方一般位置偏僻,仙门世家管不到,当然,也不想管,很麻烦。比水行渊更麻烦。水行渊还可以驱赶,风水却是难以改变的。没人哭喊着求上门来的话,各家族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不知道了。
两人走到城门前,交换了一个眼神,一人一扇城门,推开。
“吱呀——”,不堪重负的承轴,载着两扇没有对齐的城门,缓缓打开了。
眼前所见,没有车水马龙,也没有凶尸扑面。
只有铺天盖地的白色。
大雾弥漫,比城外的雾气浓郁数倍,只能勉强看清前方有一条笔直的长街,街上没有人影。两侧是竖立的房屋。
两人自然而然朝对方靠近几步,一起往里走去。
此刻仍是白天,城里却寂静无声,不但没有人语,连鸡鸣犬吠都听不到一丝,诡异极了。
不过,既然是被那条左手臂指定的地点,若不是不诡异,才教人奇怪。
沿着长街走了一阵,越是深入城中,白雾越是浓重,仿佛妖气四溢。一开始还能勉强看清十步之外,后来五步之外的轮廓便不能识别,再到后来,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了。魏无羡和蓝忘机越是走,靠得越是近,肩挨着肩才能瞧清彼此的脸。
魏无羡心中油然而生一个念头:“若是有人趁着这大雾,悄悄插到我们之间,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恐怕还不知道会不会被发现。”
这时,他脚底踢到了什么东西,低头去看,却无法辨别是何物。魏无羡扯住蓝忘机的手,让他别独自走了,俯下身眯眼察看。一颗怒目圆睁的头颅冲破迷雾,撞入了他的视线。
这颗头颅是一个男子面容,浓眉大眼,面颊上两团异常突兀的腮红。
魏无羡方才踢过这颗头,险些把它踢飞,知道这东西有几斤几两。这么轻的肯定不是真头。提起来一捏,男子的脸颊塌了一大块,腮红也被抹下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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