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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于静潇是被一阵鸡叫声吵醒的。
她嘀咕了一句,翻个身接着睡,可是不到两秒,她就腾地一下坐起来,连滚带爬地来到窗边向外望去。
只见鸡舍里的正有一公一母两只鸡,因为那只秃毛公鸡很好认,所以她一下就认出,这两只鸡正是昨天被海盗抢走的两只。鸡舍的旁边,还摆了两个米袋一个面袋。可不都是昨天被海盗抢走的东西!
于静潇正暗暗称奇,目光瞟到枕头边,惊喜地发现,那颗珍珠以及自己的素银发簪也都好端端地摆在了床头。甚至还有她丢失的那些碎银,也都一文不少……不对,好像还多了些……
她一边把珍珠、簪子和银两收好,一边兀自纳闷,就听村中传来一阵阵喧闹声。于静潇急急地披了衣裳,半趿着鞋子就跑了出去。
只见全村人都集中在村中的空地上,陆家大婶和两个儿子正拿了秤,称十几块切割好的肉给村里人挨家地分着。
她诧异地扯了扯身前的李大姐,“大姐,这是怎么回事?”
李大姐回头见是她,既惊喜又敬佩地说道:“于大夫,你家相公真厉害。昨晚领着村里的男人们,驾着渔船,就去把海盗的老窝给端了!不但把各家丢失的财物和粮食找回来了,还带回不少战利品。这不,咱们正分呢!哦,对了,你家那份儿,陆大婶给你留好了。等完事儿就会给你送过去!”
于静潇愣神儿了好半晌,才想起来问:“白煦……我是说,我家那个,他人在哪儿呢?”
李大姐指了指海边,“听说他们这回还带回来不少船,应该在海边归置呢!”
于静潇道了声谢,转身就向海边跑去。
远远的,就见村里的男人们簇拥着白煦,高声欢笑着。他在人群中就好像一个发光体,无论何时,都让人难以忽视。
男人们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仿佛他是一位英雄,并且毫不吝啬地赞扬着他。
“白,你真是太厉害了!比那些大将军都厉害!”
“是啊!你怎么想到海盗们会喝酒庆祝的,还能算准他们什么时候喝醉,才领我们攻进水寨?”
“嘿,想不到咱们这几艘破渔船,经你那样简单改改,会变得这样厉害!”
……
男人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俨然将白煦看成了领袖一般的人物。
其实,这已经不是海盗们第一次洗劫村子了,以往村民们只能忍气吞声。可这一次,海盗们确实做得太绝了,不但连一口粮食都没留下,还逼死了谢氏。确实是犯了众怒。
渔民们听到白煦说要去攻击海盗的水寨时,众人虽多少存有顾虑,但这些日子以来,他们跟随白煦一起打鱼,已经培养出了深深的信任。
所以他才能一呼百应,引得众人肯跟随着他,与他并肩作战。
这,其实就是领袖的魅力。
于静潇站在远处,望着那如日中天的男人,唇角却逸出一丝苦笑。
想他是能够统领千军万马的人物,多少硬仗都打过。区区几十名海盗,虽能在海上逞威风,不过到底是一群乌合之众,如何是他的对手?
他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无论何时何地,什么样的身份,都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赢得人们的尊重,使得众人唯其马首是瞻。
他,就是一个天生的王者!
这样一个有雄才伟略的男人,窝在一个小渔村中,日日出海打鱼,确实辱没了他。他应该高坐在庙堂之上,接受万人的朝拜。而不是在这样一个偏远的渔村中,与普通的渔民们为伍……
于静潇这样想着,唇角苦涩的笑意不由加深。
也许,自己不该这么自私,该放他回去,回到那片属于他的天地中,让他尽情地施展自己的抱负,成就一段名垂青史的千秋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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