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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明媚,百花争艳。
一颗胖团子鬼鬼祟祟地躲在书房的门口探头探脑,趴在门槛儿上叼着胖手指偷偷儿往里看去。
没人。
见总是在这个时候在书房练字的自家大哥没在,阿妧呆了呆,小小地纠结了一下,就垂下了小脑袋哼哼着准备回去跟父亲宁国公一块儿玩儿。
只是才转身,她就叫一双修长的手给扣住了小肩膀,熟悉的淡淡的香气传来,阿妧惊喜抬头,却见穿了一件八成新的蓝色衣裳的林珩正垂头微笑地看着自己。他笑得温柔极了,阿妧仰头呆呆地看了一会儿,又急忙往兄长的身边拱。
“来找我的?”胖团子脸上藏不住事儿,林珩一看就知道她有心事,就笑着问道。
“有一点点啦。”阿妧欲言又止,见林珩笑容温柔,想到自己在阿宁面前听到的话,不由犹豫了一下。
若她告诉大哥,元秀郡主可能会离京好几年,她大哥会不会很难过呢?
想一想阿妧就觉得难受。
林珩并不是一个滥情的人,他既然选择和元秀郡主要好,就当真是真心喜欢了元秀郡主。
可是元秀郡主若离京,那她大哥的这份儿喜欢可怎么办呢?
“是什么事儿?想荡秋千了?还是想钓鱼了?今日父亲去会友不在家,大哥哥陪你好不好?”见胖团子一下子就扑进自己的怀里,林珩微笑着将她直接抱了起来颠了颠,想了想就笑着说道,“诚王府的阿瑾有书信给你,要不然咱们一块儿看,看完再回信给他?”
卫瑾和胖团子之间经常书信往来,当然,诚王长孙人从小儿精英教育来的,不仅字儿写得好,学的字儿也多,很能把自己的话都给写明白了。
胖团子就够呛了点儿,看那些潦草还繁体的书信简直就跟看天书似的,常求了林珩和自己一起看,给自己说书信上是什么意思。
当然,十姑娘年纪小,理直气壮地当文盲。
不过最近卫瑾却已经放下了曾经被林珩很赞赏为“有火候”的草书,而是改用端端正正,清秀好看的楷书来写字,阿妧连蒙带猜的总是能看明白了。
看书信虽然不用林世子亲自出马了,她心里也感激卫瑾体贴,不过写起字儿来阿妧就抓了瞎了。十姑娘最长干的事儿就是厚着脸皮抄袭当年电视剧里的剧情,将自己的一些花都拿画画儿的给画出来,当然也不知诚王长孙领会其中多少了。
倒是林珩冷眼瞧着觉得不行。
阿妧的字儿他见过,丑丑的,用不上劲儿,还总是缺笔画缺得厉害,这虽然能够理解,毕竟当初是那啥啥……
可是如今既然聪明起来,那就得好好儿练了是吧?
林珩已经开始准备亲自教妹妹读书写字了。
不求做阿妤那般祸国殃民坑得昭容长公主一脸血的传奇才女,怎么着也得通通文墨是不是?
因此,当阿妧抬头看见林珩的笑容的时候,她内心是纠结的。
林珩如今还茫然含笑地提起诚王府,这要是知道的元秀郡主要远走,那还能笑得出来么?
“大哥哥别总挂着我,多和郡主在一块儿,往后感情更好呀?”胖团子想了想,决定劝劝兄长,就摇头晃脑地说道,“古语有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大哥哥,你觉得是么?”
她眨巴着大眼睛真诚地看着林珩,就见这清俊优雅的青年微微一怔,白皙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忍俊不禁的表情,垂头点了点阿妧的大脑壳儿笑问道,“这话你是从哪儿听来的?你个小丫头。”
才豆丁儿大,还知道朝朝暮暮了。
不会是在宫里学的吧?
在茫然不知的情况下,皇帝被林世子一口黑锅就扣了下来。
“随便说说,随便说说。”阿妧就急忙赔笑。
她纠结了一下,扭着小爪子就小声儿说道,“还,还有一句古话,叫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说的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若是彼此心意相通,那彼此爱慕得不得了的吧,就算是隔着天涯那么长的距离,也跟时时贴在一块儿似的。”
是这么个意思吧?
请恕十姑娘这文学素养不怎么达标,别管什么标准答案了,反正如今也没人给她判个不及格,因此她就晃着小脑袋胡说八道起来。
别说,还真的挺像那么回事儿。
林珩觉得只都被感动了。
他见胖团子紧张兮兮,一副想要安慰自己又恐捅碎自己的小心肝儿的模样儿,笑都要笑死了,只是瞧着妹妹那急的胖腮都鼓起来了,又觉得无奈,抬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见她嗷呜一声扑进自己的怀里蹭来蹭去,亲昵得仿佛这世上他是她最喜欢的人,就含笑问道,“你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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