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玉娇爱干净,这是两辈子都没办法改变的习惯。
打量了房间后,李修煜伸手拿起了林玉娇扔在小桌上的绣品,两朵娇嫩的芙蓉花在手中盛开…
突然,李修煜身上开始燥热了。
放下手中的绣品,李修煜伸手使命的把某个地方拼的压下…
林玉娇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就端来了食物,等她进来的时候,李修煜已经平复好了心情。
腹部的伤口刚缝好李修煜根本坐不起来,林玉娇只能把他扶着半躺在炕头:“家里没有别的吃食,我只给你做了一点面疙瘩,趁热吃了吧。”
闻着鼻尖的幽香,李修煜双腿间的兄弟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他心一横,故意看了看碗,再看看自己的肚子提出了要求:“我没办法自己吃。”
林玉娇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辈子欠了李家的债,所以这辈子才让这个大坏蛋来折磨她。
无奈之下放下碗,又把李修煜强行扶高了点,然后在他的腰间垫上了一床厚厚的棉被才罢休。
“来吧,张嘴。”
面疙瘩捏得碎,面汤又热,林玉娇滔一勺子吹一下,然后才送到李修煜的嘴里。
李修煜本来就饿,面对这认真的小脸,他想自己永远都吃不饱。
不过,世上没有永远吃不饱的肚子,也没有永远吃不完的面疙瘩。
一碗面疙瘩下了李修煜的肚后他的面色才好了一些:“药粉配制很简单,你制膏药这些药应该有。不过今天晚上不必了,刚敷上的药可以管到明天这个时候。今天你也累了,先休息吧。”
说罢,李修煜看了看自己身侧。
林玉娇脸色一变:“李大人,你别过份!”
李修煜委屈极了:“林氏,你就把我李某看得如此猥琐?我让你睡这一边,是怕伤口发炎,半夜引起高热。我只是怕死而已,并不是想对你怎么样。”
林玉娇觉得伤口虽然大,可处理得不错,不应该会高热,李修煜这个人明明是在得寸进尺!
只是当她清晨再进这里时,李修煜那烫得烫手的额头,吓得她一个哆嗦:“这…这…怎么会这样…”
李修煜虽然在发烧,可是他并未昏迷。
“别怕,去找块生姜切成碎块压成沫,然后敷在我高骨上…再然后,你按我说的,去给我煎一贴药…”
这时林玉娇也没心思去问李修煜怎么懂医,这一会她已经有点慌乱了,甚至连那医书上的药方都记不起来了。
等李修煜终于喝了药烧退下不少、又煮了药给他喝过后,她这才一头瘫坐在炕头一动也不想动了。
第二日一天林玉娇还是早早的起来了,煮好了白米粥后,她从厨房的侧门出来,然后把大门锁了。
李修煜喝了去烧的药已沉沉入睡,林玉娇觉得又累又饿,于是先喝了一碗粥、吃了两只馒头,这才回房间坐在炕边开始看书。
直到午时,李修煜醒来了:“扶我起来。”
林玉娇一听立即拒绝:“不行,你的伤口太大,不能起来,要做什么你告诉我。”
“我要解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她本是实力强悍,医术超群的世家家主。 一朝穿越成将军府的废柴嫡小姐,成为第一位被退婚的太子妃,人人嘲讽! 选秀宴上,她被赐嫁给鼎鼎有名的残废王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