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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振亨看看邓鑫。
这是一个生意人。
无奸不成商。
“他让去签合同你就签?还是用的你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就没好处?”他开门见山的问:“李明让你办这事儿,给了你多少钱?”
不给钱,邓鑫会办事吗?明显也不可能。
邓鑫脸上流露出尴尬之色,悻悻的拱手道:“大兄弟,不多,统共才三万。我亏死了你知道吗?我这些年吃的药,比这点钱多多了!”
“统共三万?2010年那个时候,很多人工资也才几千块一个月吧。”裴振亨并不会被他的话轻易就勾起恻隐之心。
“虽然你开汽配行,也许会觉得三万块少了。然而恰恰是做生意的人,特别是像你这样自己开个门面,起早贪黑,事必亲躬的小生意人,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
邓鑫听得神色越加尴尬,最后颓败的朝他比了个大拇指,恭维道:“兄弟,你这话说得很在理!”
“签合同,李明给了我一万。后来他让我上法庭去作个似是而非的伪证,我提价了,价钱翻倍,也就是两万。总共就三万块钱,真的不多。但是蚊子腿再小也是钱,我觉得风险不大,不赚白不赚啊,所以就答应了。”
裴振亨抿直了双唇。
这个答案令他回头想到了李明的怪异行为。
他这个问题问得是有深意的,就是想探一探邓鑫是不是性格狡诈。
李明让邓鑫为他代签了合同,上法庭的时候却又压根儿不提这份合同,仅仅以被骗股民的身份提起上诉。
裴振亨便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事情发生的时间很紧凑,所以难道是这中间这个邓鑫反悔了,想要借合同讹诈那两百五十万?
邓鑫是用自己的身份证签订的合同,在其中一人的新身份证没有拿到之前,李明手上的合同就跟身份证信息不能完全匹配,所以邓鑫极有可能是见钱眼开了!
裴振亨记得当时这邓鑫上法庭作证的时候,很关心那些投资人的钱能不能要回去,还曾经说过自己有合同,其他人没合同这样的话,有些幸灾乐祸,又有些……一言难尽的贪婪之意!
也许他猜对了,因为邓鑫表现出来的出尔反尔行为,让那李明意识到通过合同要回钱款不太可能,干脆加入被诈骗的股民大军,这样一样能要回钱。
想到这种可能,裴振亨就意味深长的看向邓鑫,“你先前说李明让你去代签合同,你没深想,是真的没深想?”
邓鑫神色局促,在对方咄咄逼人的目光下,他终于耷拉了肩膀,投降道:“想还是想了的。我当时想,要是他真的投钱了,老子就拿着那份合同去找投资公司要钱去!”
“结果这个主意还在我脑子里犹豫盘旋呢,那李明就跑来说,那个投资公司的老板是个诈骗犯,投资款快要被那老板挥霍光了,怕一分钱都要不回来,希望我上法庭去做个证。不利那老板的证人证言越多,官司就越能够赢,也许还能收回来点残渣剩羹。”
“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挺同情他的。我想赚快钱,就只要了那两万块做证人的钱,其他的想法都打消了。毕竟人家亏了二百五十万,我要心黑冒他名顶上,那真是一辈子都良心不安。”
“兄弟,我这个人真的就是爱贪点小钱小便宜而已,心不坏!我的格局也就只在这里了,所以你看,你坐牢八年出来,我的日子是越过越回去了!”
裴振亨:“……”
“你想贪那二百五十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裴振亨道。
“可不是?”邓鑫笑得一脸谄媚,“我那个想法就是自娱自乐一下而已。”
“钱是从他那里走的,官司要是打赢了,肯定也是退给他啊,我又拿不出二百五十万的银行划款证据。而且那时候我的身份证号码已经变了,他能提供与合同一致的身份证号码,外加搞一份伪造的改名证明,一切就对上了,谁还会去关注这中间出了我这么个小插曲呢?你说是不是?”
似乎是这么回事。
邓鑫的一切说辞感觉都说得通。
但是裴振亨总觉得哪里有问题,接收到的信息十分绕,绕得他头晕,却又不知道到底是哪里绕,反正就觉得迷雾并未消散。
想了想,又不解的问:“签了合同就等于法律生效了啊,你就不担心他挖坑坑你?”
“担心啥呀?”邓鑫却十分轻松的反问道,“那份合同上虽然约定了合同生效后多少日内就划拨投资款,但是却并无违反此条约定后的处罚条款。所以我投不投钱,又何时投钱,即使违约,投资公司也根本就拿我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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