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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正如我上面说的,我是一七三二年到的尚贝里,开始在土地普查处为国王效忠。我当时已过二十岁,将近二十一岁了。就我这个年岁而言,我的智力比较发达了,但判断力却欠缺些,我非常需要有人教我如何为人处世,因为几年的经验并没能够根治我那浪漫的幻想,而且,尽管我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苦难,但我仍旧不很了解世事人情,好像我并未从苦难中得到什么教益似的。
我住在自己家里,也就是说,妈妈家里,但住的不是像在阿讷西那样的一间房间,没有了花园,没有了溪流,没有了景色。妈妈的这幢房子阴暗凄凉,而我那间房间又是整幢屋子中最阴暗、最凄凉的一间。窗外是一堵高墙,窗下是一条死胡同,空气不流通,光线暗淡,地方狭窄,蟋蟀、老鼠猖獗,地板腐烂。这一切使人住着很不舒服。但我住在妈妈家,在妈妈身边,而且常在办公室或是在她房间,所以很少注意我房间的丑陋不堪。我也没有时间去想这些。似乎很奇怪,她为什么在尚贝里故意住这么一所破房子。这正是她聪明的地方,我得说一说。她是带着厌恶的心情去都灵的,非常清楚在最近的变故之后,在宫廷仍动荡不定之时,去都灵不是时候。但是,她个人的事情使她不得不去。她担心被人遗忘,或断了接济。她尤其知道财政总监圣-洛朗伯爵对她不很照顾。后者在尚贝里有一座旧宅,造得很不好,而且地段又很糟糕,所以一直空着。妈妈租下它来,住下了。这样做比跑一趟都灵要有效得多。因此,她的年金一点没少,而且,圣-洛朗伯爵从此便一直是她的一位朋友了。
我觉得她家里的布置差不多同从前一样,而且忠心耿耿的克洛德·阿内始终同她在一起。我记得曾经说过,阿内原是蒙特勒的一个农民,童年时便在汝拉山中采集植物,制作瑞士茶。妈妈因为要配制药物,便雇用了他,认为有一个懂药草的仆人挺合适。阿内非常热衷于此,而妈妈又鼎力相助,以致他竟成了一名真正的植物学家,而且,如果他不是英年早逝的话,他本会在这门科学中有点名气的,正如他作为一个诚实的人已经享有的声誉一样。由于他不苟言笑,甚至很严肃,而我又比他小,所以他对我来说有如一位家庭教师,让我少干了不少的蠢事,因为我觉得他很威严,不敢在他面前忘乎所以。连他的女主人都觉得他威严。她了解他的远见卓识、他的正直以及对她忠贞不贰,她也并没有亏待他。克洛德·阿内毋庸置疑是个少有的人,而且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一个他那样的人。他慢条斯理、沉着稳重、深思熟虑、谨言慎行、态度冷漠、言辞简洁干脆。他热情似火,虽从不外露,但在体内烧灼着他,使他一生中干下了唯一却是可怕的一件蠢事——服毒自杀。这个悲剧是在我到达后不久发生的。通过这件事,我才了解到这个小伙子同他女主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因为如果不是她亲口告诉我,我是怎么也想不到的。无疑,如果爱恋、热情和忠贞能够获得如此回报的话,他是应该得到这种回报的,而且这也证明,他受之无愧,他从未得寸进尺。他俩很少争吵,即使争吵,最后也总是和好如初。但是,有一次,争吵的结果很不好:他的女主人在气头上说了一句侮辱他的话,他受不了了。他颓丧绝望,身旁正好有一瓶鸦片酊,他便吞下了,然后在床上静静地躺着,希望永不醒来。幸好,瓦朗夫人自己也烦躁不安,激动不已,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发现药瓶空了,猜到是怎么回事。她赶忙向他奔去,一面大声喊叫。我听见了,便也赶了过去。她把一切都告诉了我,恳求我帮忙,费了很大的劲才让阿内把鸦片呕吐出来。目睹这一场面,我挺惊叹,我竟然愚蠢到对她告诉我的他俩的关系没有丝毫觉察。不过,克洛德·阿内非常谨慎,比我眼睛更尖的人也不一定看得出来的。他俩又言归于好了,连我都非常感动,从此以后,我除了对他钦佩之外,又增添了尊敬,可以说是变成了他的学生,但我并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得知有人能够比我更亲密无间地与她生活在一起,我是很难过的。我虽然并没想到过自己要得到这个位置,但看到这位置被另外一个人占去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一点是很自然的。然而,我非但没有怨恨夺去我这位置的人,反而真正感到自己把对她的爱恋延伸到那人的身上。我把她的幸福置于一切之上,既然她需要有他才能幸福,那我很高兴他也能幸福。就他而言,他完全尊重自己女主人的意愿,真心实意地对待她选择的我这个朋友。他对我并不摆出他的职位使之有权摆出的架子,而是很自然地利用其理智高于我的那种优势。我不敢做任何他似乎不赞成的事,而他只是不赞成那些坏事。因此,我们生活在一种大家都很幸福的和睦之中,而只有死亡才会摧毁这种和睦。这位可爱女人的卓越秉性的证据之一,就是所有爱她的人都彼此相爱。嫉妒,甚至争风吃醋都让位给了她所启迪的高尚情感,我还从未见过她身边的任何人彼此交恶。但愿读者们能稍停片刻,想一想这段赞美,如果能找到也能受此褒扬的另一个女人的话,为了生活的安宁,就去爱她吧,哪怕她是最最下贱的女人。
从我到尚贝里直到我于一七四一年离开去了巴黎,这八九年的一段时期开始了。在这期间,我没多少事可说的,因为我的生活既简单又温馨,而这种安生的生活正是我最为需要的,以便彻底铸就我的性格。因连续不断的纷扰,我的性格一直未能定型。正是在这段宝贵时期,我的繁杂而不系统的教育才稳定下来,使我在日后的风风雨雨中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本色。这种进步,是不知不觉的,是缓慢的,没有什么可资回忆的事情,但却是值得详细叙述的。
一开始,我只是一心忙着干活。办公室的繁忙使我无暇他顾。我仅有的那一点点空闲时间也只是在好妈妈身边度过的,而且,我甚至连读书的时间都没有,所以也想不到去读书。但是,当工作成了一种熟套,无须太动脑筋的时候,我就又不安分了,又渴望读书了,仿佛这种兴味总是越难以满足就越来劲似的,如果没有其他兴趣跑来打扰而有所转移的话,它一定又要像在我师傅家那样,变成一种狂热。
尽管我们的丈量工作无须太高深的算术,但毕竟是需要一些的,所以有时我挺犯难的。为了克服这一难题,我买了一些算术书,认认真真地学,因为我是独自在学。如果要做到十分精确的话,搞算术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有些运算极其繁难,有时我看到一些优秀的丈量员在运算过程中也给搞糊涂了。思考与运用相结合,就能思维清晰,就能找到一些简便的算法。创造简便算法能满足自尊心,而其准确性又能开发智力,使人乐意去做那让人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我对此十分投入,所以凡是用数字可以解决的问题都难不倒我了。而今,我所熟悉的一切都一天天地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但事隔三十年,这算术知识还有一部分留在脑子里。几天前,我在去达温浦做客时,在主人家里,我看着他的孩子们在做算术,我便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兴趣,演算了最难的题中的一道。我把答数写出来的时候,感到自己又回到了在尚贝里的那些幸福时日。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了。
丈量员们对图形的渲染使我对绘画也产生了兴趣。我买了些颜料,开始画起鲜花和风景来。可惜,我对这门艺术缺乏天分,但乐此不疲。我可以几个月不出门,一心摆弄铅笔和画笔。我对此太上心了,大家只好硬逼我住手。我开始入迷的任何爱好都是如此。爱好越来越强烈,入痴入迷,很快便对世上的其他事都不闻不问,心全用在迷恋的事上。年龄大了,这毛病也没改掉,甚至都未有所减轻。就是现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是个说话颠三倒四的人了,却又迷上了另一种无用的学问。我对它一窍不通,即使那些青年时代投身其中的人,到了我开始研究的这个年龄,也都不得不弃之不干了。
当时可能是研究那门学问的最好时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看见阿内采集了许多新植物回来时眼睛里闪着喜悦的光芒,有两三回,我真想跟着他一起去采集。我几乎敢肯定,如果我跟他去过一次,便会爱不释手,我今天也许就成了一名伟大的植物学家了,因为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学问比研究植物更合乎我的天性了,而且,我十年来在乡间的生活也就是不停地采集植物,只是说实在的,是漫无目的的,也就没有任何长进。不过,那时候,我对植物学一窍不通,对它可说是挺蔑视,甚至讨厌,只把它看作药剂师的事。妈妈喜欢它,但她也没有对它另有研究,只是寻找有用的植物,用来配药。因此,植物学、化学和解剖学在我脑子里混在一起成了医学,只是成天给我提供些有趣的讽刺话,还不时地给我招来几记耳光。不过,另一种不同的、与之截然相反的爱好在逐渐发展起来,很快便压倒了所有其他的爱好。我指的是音乐。我一定是生来就喜欢音乐,因为我打小就开始喜欢,而且是我一生中唯一始终喜爱的。奇怪的是,我生来就喜爱的那种艺术却让我学起来费了牛劲儿,进步十分缓慢,练了一辈子,也从不能很有把握地翻开乐谱就唱。尤其使我喜欢它的是,我可以同妈妈一起练唱。我们兴趣不尽相同,而音乐却是联系我们的一根纽带,我当然不会放过。妈妈也不反对。我当时程度几乎与她相同。一支歌练上两三次便可试唱了。有时候,看见她在炉边忙个不停时,我便对她说:“妈妈,这是一支优美的二重唱曲,我看您一定喜欢,准把药熬焦了。”她回答我说:“啊!好啊,你要是让我把药熬焦了,我就让你把它吃了。”我一边耍贫嘴,一边将她拉到她的琴旁。我们沉浸在音乐里,刺柏或苦艾浸膏熬成焦炭了,她便往我脸上抹。这一切真是其乐无穷。
大家可以看到,我虽空闲时间很少,却利用来做了许多的事。而且我又有了一种新的玩法,比其他所有的娱乐都更加带劲。
我们住的像地牢,闷死人了,需要经常到户外去吸点新鲜空气。阿内鼓动妈妈在市郊租了一个园子,栽培植物。这园子有一个小农舍,挺漂亮的。我们简单地添置了些家具,在屋里安了张床,常去那儿吃饭,我有时也在那儿过夜。
我不知不觉地便迷上了这个小小的隐蔽所。我在里面放了些书,挂了不少的版画。我花了一部分时间去布置它,还为妈妈弄了点新奇玩意儿,好等她来玩时感到惊喜。我离开她,跑来关怀她,在这儿更加快活地思念她。这是我的又一个怪癖,我既不辩解也无须解释,但我要坦白出来,因为事情就是这样的。我记得,有一次,卢森堡夫人冲着我打趣地说,有一个男人离开了他的情人,好给她写信。我对她说,我真愿做这个男人,而且可能要补充一句,我曾经就是这么个男人。但是,我在妈妈身边时,却从未感到这种为了更加爱她而离开她的需要,因为同她单独在一起时,我同独自一人时一样的无拘无束,而我在任何其他人面前,不管是在男人或女人面前,都从未这样过,无论我对他们感情有多深。然而,她身边经常不断人,而且是我极看不惯的人,因此,我既厌恶又心烦,便跑去隐蔽所,去随心所欲地思念她,用不着担心讨厌的人跑来打扰我们。
当我如此这般地用心于工作、娱乐和学习的时候,我生活得极其恬静,但欧洲却没我这么平静。法兰西和皇帝刚刚互相宣战,撒丁王卷了进去,于是,法国军队便途经皮埃蒙特,开进米兰省。有一个纵队从尚贝里通过,其中的香槟团是由上校特利姆耶公爵大人率领的,我被引见给他。他对我许了很多愿,当然,他后来肯定没再想到过我。我们的小园子正好在市郊高坡上,军队打那儿过,我十分开心地跑去看过队伍,而且对这场战争的胜利很关心,仿佛与我有很大的关系似的。在这之前,我从不敢去想国家大事,而现在,我头一次开始看报了,心里极其偏袒法国,以至于它稍微得胜,我的心便快活得直跳,而一旦它有所失利,我就愁眉不展,好像自己倒了霉似的。如果这种癫狂只是很短暂的话,我也就不屑去说它了,但它无端地在我心中扎下了根,以致当我后来在巴黎成了反君主派和坚定的共和派时,我对这同一个我觉得奴颜婢膝的民族和这个我喜欢责难的政府,不知怎么搞的,心里暗自喜爱着。有趣的是,我对与我的准则背道而驰的这种倾向感到羞耻,不但不敢对任何人言及,而且还要嘲笑法国人的失败,但心里却比法国人还要难受。生活在一个善待他而他又崇拜的民族之中,可又装着不屑于它,我肯定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总之,这一倾向在我是那样的忘我,那样的强烈,那样坚定不移,那样不可战胜,以至于即使我离开了法兰西王国之后,在政府、法官、作家联合起来,疯狂地打击我的时候,在对我大肆诬蔑诽谤蔚然成风的时候,我也未能根除掉这一怪癖。我情不自禁地热爱他们,尽管他们虐待我。看到我在英国繁荣昌盛时便预言的它的衰败开始显露时,我便痴迷地盼望着法兰西民族该强盛了,也许有一天会把我从我忧伤的羁绊中解救出来。
我对这种偏爱的原因寻找了很久,而只是在产生它的环境中才找到其根源。不断增强的对文学的爱好使我迷上了法国书籍,迷上了这些书的作者,进而迷上了这些作者的国家。就在法兰西军队在我眼前通过的时候,我正在读布朗多姆的《名将传》。我的脑子里装满了克利松、贝亚尔、罗特莱克、哥里尼、蒙莫朗西、特利姆耶等人物,而且喜欢上了眼前的士兵,把他们看作名将们的后裔,是他们的功勋及勇敢的继承者。我从走过的每个团队中,好像又看到了从前在皮埃蒙特有过那么多丰功伟绩的那些著名的黑带军。总之,我把从书中汲取的想法用在了我所看见的东西上。我不断地读书,而且又总是读法国书,这就培养了我对法国的感情,以致最后成了一种盲目的狂热,什么也无法战胜。后来,我有机会在旅行中发现,有这种感情的并非我一人,而且,在所有的国家中,凡是爱好阅读并喜欢文学的人,都或多或少地受到这种感情的影响,使得他们摒弃了由于法国人的倨傲而产生的普遍仇视。法国小说比法国男人更吸引各国的女人,法国的戏剧杰作使年轻人迷上了法国剧院。巴黎剧院的大名吸引了大批外国人,令他们看后赞叹不已。总之,法国文学的美妙情趣使所有有文学头脑的人折服,而且,在那场惨败的战争里,我看见法国的作家和哲学家们仍在维护受到军人们侮辱了的法兰西名字的荣誉。
因此,我是个激情满怀的法国人,而且这使我成为爱打听消息的人。我同一群轻信的糊涂虫一起跑去广场等候邮件押送人的到来,而且比拉封丹寓言中的驴还蠢,竟急不可耐地要知道我将荣幸地套上哪个主人的驮子,因为当时大家都在说,我们将属于法国了,萨瓦要同米兰对换。但应该承认,我是有一些担心的理由的,因为,假如这场战争对同盟国不利的话,妈妈的年金就很悬了。但我对我的好友们充满信心,而且,这一次,尽管布洛格利元帅遭到偷袭,但多亏了我未曾想到的撒丁王,我没有看错。
当人们在意大利打仗时,法国却是歌舞升平。拉摩的歌剧开始名声大振,使他的那些因晦涩难懂而少有人知的理论著作也引人关注了。我偶然听人谈到他的《和声学》,于是便四处寻找,买到了这本书。又一次偶然之中,我病倒了,得了炎症,来势凶猛,烧退得也快,但康复期挺长,我有一个月出不了门。这期间,我先粗略地读,后便啃起我那本《和声学》。这本书冗长紊乱,编排很糟,我感到必须花很多时间才能搞懂弄通它。于是,我就没再读下去,而练起音乐来,以便让眼睛得到休息。我在练习的贝尼埃的合唱曲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我记熟了其中的四五支曲子,尤其是那首《眼中的爱神》,我虽自那以后再没看过,但至今仍几乎全部记得,还有克莱朗波的优美的合唱曲《被蜜蜂蜇了的爱神》,我差不多也是在那时候学会的,也还记得。
更来劲的是,从瓦尔奥斯特来了一位年轻的管风琴演奏家,名叫帕莱神甫,是一位优秀的音乐家,一个好人,羽管键琴弹得很好。我与他相识之后,两人便形影不离了。他师从一位伟大的管风琴家意大利神甫。他同我谈了他的乐理,我把它们同拉摩的理论作了比较。我脑子里满是伴奏、谐音、和声。必须训练到耳朵熟悉这一切。我建议妈妈每月搞一次小型音乐会,她同意了。我一心扑在这个音乐会上,没日没夜地干着,无暇他顾。这事确实够我忙的,要收集乐谱,邀请演奏员,寻找乐器,分配声部等。妈妈要唱,我提到过的和还要提到的那个卡东神甫也要唱,一位名叫罗什的舞蹈教师及他儿子拉小提琴,在土地普查处工作、后来在巴黎结了婚的皮埃蒙特音乐家卡纳瓦拉大提琴,帕莱神甫用羽管键琴伴奏。我有幸拿指挥棒担任指挥。大家可以想见,这一切有多美呀!虽说比不上特雷托伦先生的音乐会,但也相差无几了。
瓦朗夫人是新近改的教,据说又是依靠国王的恩赐生活的,所以一伙虔诚信徒对她的小型音乐会便颇有微词。但好些正直的人视它为一种快活的娱乐。大家猜想不出我要让谁来主持这个音乐会吧?让一位教士,一位有才甚至很可爱的教士,他后来的不幸使我十分悲痛,我一想到他便想到我那些美好的时光,所以我至今仍在怀念他。他就是卡东神甫,方济各会修士。他同多尔唐伯爵一起让人在里昂扣留了“可怜的小猫”的乐谱,这是他一生中最不光彩的一页。他毕业于索邦神学院,在巴黎生活了很久,常出入上流社会,特别是与当时的撒丁王国大使昂特尔蒙侯爵过从甚密。他身材高大,仪表堂堂,气宇轩昂,眼睛凸出,头发墨黑,未加修饰地拳曲在额边。他神态高贵,开朗,谦和,显得单纯而风雅,既无教士们的那种伪善或无耻的样子,也没有时髦人的那种放浪形骸,尽管他也是个时髦人物。他有的是正派人的那种自信,不以穿着黑袍为耻,而是自尊自爱,在正直的人中间始终感到如鱼得水。尽管卡东神甫的学问不深,够不上一位博士,但作为交际场中人,他的学识绰绰有余。而且,他从不急于卖弄学问,而是看准时机,因此就更显得有学问。他因为长期生活在交际场中,所以对有趣的才能比对扎实的知识更加喜爱。他很聪明,会作诗,善谈吐,唱得更好,嗓音很美,会弹风琴和羽管键琴。为了讨人喜欢是用不着这么多长处的,可他就是有这么多长处,但他并未因此而忽略了本身的职务,所以,尽管有许多嫉妒的竞争者,他仍被选为他那个省的参议,或者像大家所说的,成了其修会中戴金项链中的一位。
这位卡东神甫是在昂特尔蒙侯爵家里认识妈妈的。他听说了我们的音乐会,便想参加。他参加了,使音乐会成绩辉煌。我们很快便因对音乐的共同爱好而结下了友谊。我俩对音乐都非常狂热,但不同的是,他真的是音乐家,而我只不过是滥竽充数罢了。我同卡纳瓦和帕莱神甫常去他屋里玩乐器,有时候,节日里,还去他的管风琴台演奏。我们常常分享他的那一点点吃食,因为,作为一名教士,他还有其惊人之处:豪爽侠义,慷慨大方,享乐而不粗俗。在我们举办音乐会的日子里,他便在妈妈家晚餐。晚餐气氛欢快、舒畅,大家神聊胡侃,还来个二重唱什么的。我也无拘无束,才思敏捷,妙语连珠。卡东神甫和蔼可亲;妈妈令人崇敬,帕莱神甫因一副粗哑嗓子常遭众人取笑。疯狂的青年时代那如此甜蜜的时光呀,你早已飘逝而去了。
对这位可怜的卡东神甫我没什么更多的可说了,我现在就简单地说几句,以结束他那悲惨的经历。其他教士见他才华横溢、道德高尚、无丝毫教士的堕落之风,便嫉妒他,或者应说是对他很气愤。他们非常仇视他,因为他不像他们那样可恨。头头们串通一气整他,煽动那些觊觎其位而以前又不敢正眼看他的小教士与他作对。他们百般地侮辱他,贬谪他,把他从那布置朴实无华但别致高雅的房间里赶出去,我不知他被放逐到了何方。最后,这帮无赖对他实在无礼之极,使他那颗正直而傲岸的心实在无法忍受了,这个在最可爱的社交场上风流倜傥的人,终于痛苦不堪地死在某个监房或地牢的破床上。但凡认识他的正直的人无不感到遗憾,痛哭不已,认为他没别的错,就是不该当教士。
我这么优哉游哉地生活着,不久便完全沉浸在音乐之中,无心去想其他事情了,去办公室也老大的不乐意,工作的繁难和艰辛对我简直是难以忍受的酷刑,终于使我想要辞工不干,全身心地投入音乐中去。可想而知,这种荒唐想法不会不遭到反对的。丢掉一份像样的、有固定收入的职位,去教不保险的音乐,简直太欠考虑,妈妈当然会不高兴的。即使我将来真的如自己想象的那么功成名就,但把自己的一生局限于当一名音乐家,那也太禁锢自己的雄心壮志了。妈妈总是设想一些辉煌的计划,而且已不再完全同意多博纳先生对我的评语了,看见我一心扑在她认为不值一提的一种技艺上,心里极其难受,便常常对我唠叨那句不太适合巴黎的外省谚语:“能歌善舞,没有出路。”另外,她也看出我被一种无法抗拒的爱好拖下了水,我对音乐的激情已经达到疯狂的程度,我很可能因工作不专心而遭人辞退,倒不如主动辞职的好。我还对她说,这工作长不了,我得有个手艺谋生,所以,通过实践,把我爱好的、又是她为我选定的技能完全掌握才更加保险,免得仰人鼻息,或另起炉灶,弄不好一事无成,再过了学习的年岁,那就只有不名一文,忍饥挨饿了。总之,我是通过软磨硬泡,而不是她所喜欢的道理使她不得不同意的。我立刻跑去向土地普查处的总头柯赛利行政管理自豪地致谢辞行,仿佛是干了一件最英雄的业绩似的。我无缘无故地,也没找个借口,就自愿辞去了工作,同不到两年前我就任此职时一样高兴或更加高兴。
这一行动虽然十分荒唐,但在当地给我赢得了某种尊敬,对我很有用处。有的人猜想我有钱,其实我并没有。另一些人见我全身心地投入音乐,以我的牺牲来判断我有此天才,认为我如此热衷这门艺术,必定造诣很深。“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当地只有几个差劲的教师,所以我便成了佼佼者了。我毕竟歌喉尚可,再加上年轻,脸蛋又漂亮,所以很快便有了不少女学生,比当文书挣得还要多。
就生活的快乐而言,肯定没人能这么快地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在土地普查处,每天八小时埋首于最讨厌的工作之中,而且还是同更加讨厌的人在一起,关在一间破败不堪的办公室里,闻着这帮乡下人的臭气和汗味,大部分人又都是头也不梳、澡也不洗的,所以,我有时由于紧张、臭气、不安和烦躁而头晕目眩。与此相反,我现在完全置身于上流社会之中,受到上等人家的邀请和欢迎,到处是笑脸相迎,亲切款待,一派节日气氛。一些花枝招展的可爱小姐在等着我,殷勤地接待我。我看见的尽是些可爱的东西,闻到的全是玫瑰和橘花的芳香。大家在唱,在聊,在笑,在玩。我出这家到那家,遇见的都是一样的情景。即使两种工作报酬相同,但可以肯定,谁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因此我对自己的选择十分满意,从没有后悔过,即使现在我用理智去衡量我一生中的行为的时候,即使我已摆脱了支配我的那些缺乏理智的动机,我对此也毫不后悔。
几乎唯有这一次,我听任自己爱好的支配而没有使期望落空。当地人的殷勤接待、平易近人、性格随和,使我同上流社会交往愉快,而我当时在其中感到的兴趣向我清楚地证明,如果说我喜欢离群索居,那错不在我,而在别人。
真遗憾,萨瓦人不富有,或者说他们要是富有的话,也许就真遗憾了,因为他们现在的这个样子,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和最可交往的人。如果说世界上有一座小城,人们可以在愉悦而安全的交往中享受生活的甜蜜的话,那就是尚贝里。聚集在该城的外省贵族,仅有的财产仅够生活,并无足够的资财可以致富,又因为不能野心勃勃,就只好听从西尼阿斯的劝告()①。他们年轻时从军,年老时归来安度晚年。荣誉和理智支配着这两种生活。女人们美丽动人,而且可以无须这么美,她们有着一切办法增加自己的魅力和弥补美中不足。奇怪的是,我因职业关系,可以见到许多少女,我记不得在尚贝里有哪一个姑娘不是楚楚动人的。有人会说,我因有心才觉得她们是美丽的,这么说可能是对的,但我无须为此而加上主观因素。说真的,每当我回想起我的那些年轻女学生,我便感到快乐。我在此提及可爱的女学生时,恨不得把她们同我一起带回到我在她们身边度过温馨无邪时光的那幸福的岁月!第一位是梅拉雷德小姐,她是我的邻居,是盖姆先生的学生的妹妹,是一位非常活泼的褐发姑娘,活泼得非常可爱,娇媚而不轻佻。她稍微有点瘦,如同大部分她同龄的姑娘一样,但她明眸闪亮,身材苗条,神采迷人,无须丰腴就很惹人喜爱。我早上去她家里,她一般还穿着便服,头发未梳,只是随便往上一拢,插了几朵花,那是为我的到来插上的,待我走后便取下来梳头。我最害怕在交际场上看见穿便服的漂亮女子,如果她打扮好了,我就不怎么害怕了。我常是下午去她家的。芒东小姐总是打扮得很齐整,给我的印象也是很甜美的,但又不一样。她一头灰黄的金发,十分娇小,腼腆,皮肤白皙。她嗓音清脆,吐字清楚,声如银笛,但不敢放开嗓门说话。她胸前有被开水烫过的伤疤,一条蓝绳绒丝围巾没能完全遮住。这块伤疤有时把我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但我的注意力很快便不是集中在伤疤上了。我的另一位邻居夏尔小姐是一位成熟的少女。她身材高挑,宽肩美丽,体态丰满,曾是个漂亮女子。她已不再是个美人儿了,却是个值得一提的人儿,因为她风度翩翩,性格平和,生性温厚。她姐姐莎丽夫人是尚贝里最美的女人,已不学音乐了,但叫她女儿在学。她女儿年岁尚小,但已显得将与其母的美貌并驾齐驱,只是很遗憾,她的头发略呈棕红色。我在圣母往见会还有个学生,是一位年轻的法国小姐,她的名字我忘了,但她应该列入我喜爱的学生名单。她说话的腔调如修女们一样,慢条斯理,有气无力,但说出话来非常俏皮,与她的举止似乎不甚相称。另外,她人挺懒,不肯轻易表现自己的才智,而且,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她的这份恩宠的。只是在教了她一两个月的课之后,她才从漫不经心到开始用心,我也就更加努力地去教她,光靠我自己,我永远做不到这一点的。我在教课时,总是很高兴的,但我不喜欢被迫去教,也不愿受时间的约束。在任何事情上,我都忍受不了约束和屈从,它们会让我对高兴的事也感到嫌恶的。据说,穆斯林中间,拂晓时分,有一个男人走街串巷,命令丈夫们对妻子尽自己的义务。要是我处在这种时刻,肯定是个不好的土耳其人。
我在有产者中间也有几个女学生,特别是其中的一个,成了我的某种关系变化的间接原因,既然我应该什么都说出来,那这事我是要谈一谈的。她是香料商的女儿,名叫拉尔小姐,简直就是希腊雕塑的模特儿。如果世界上真有什么无生命、无灵魂的美人儿,我就会把她看作我所见过的最美貌的姑娘。她的麻木不仁、淡漠冷峻、无动于衷,简直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既无法使她高兴,也无法让她动气。我深信,要是有个男人作践她,她也会任其摆弄,这并不是因为她有此情趣,而是因为她麻木不仁。她母亲怕她生出这种事来,对她寸步不离。她母亲想尽一切办法来使她高兴,让她学唱歌,还给她请了一位年轻的教师,但都毫无成效。当教师逗女儿时,母亲就逗教师,但这也收效甚微。拉尔太太在自己那天生的活泼中增加她女儿本该有的轻佻劲儿。她是一个矮个小脸蛋的女人,笑吟吟的,面带倦容,并有几粒细麻点,两只眼睛火辣辣的,稍微有点红,因为她几乎总在害眼病。每天早上,我到的时候,咖啡奶都摆好了,母亲从不忘记亲吻我的嘴巴,以示欢迎,而我出于好奇,真想用这个亲吻回敬她的女儿,看看她作何反应。毕竟这一切做起来如此简单而又无甚下文,所以即使拉尔先生在场,挑逗与亲吻仍照行不误。拉尔先生是一个老好人,是他女儿的好父亲,他妻子并不欺骗他,因为无此必要。
我以平常那愚蠢态度去对待所有这一切爱抚,把它们干脆都看作纯粹友谊的表示。但是,有几回,我也感到厌烦了,因为活泼的拉尔太太要求越来越高,而且,如果我白天路过店前不进去的话,那废话可就多了。当我有急事时,我不得不绕道走另一条街,深知进她那里容易出来难。
拉尔太太太关心我了,所以我也对她关心起来。她的关怀深深地打动了我,所以我就像谈一件没什么神秘的事一样把这事告诉了妈妈。其实,就是有什么神秘的地方,我也同样会说给她听的,因为不管是什么事,我都不可能对她保密的。我的心在她面前如同在上帝面前一样,是敞开的。但她看待此事不完全像我那么简单。我只看作是友谊,她却认为其中必有蹊跷。妈妈断定拉尔太太想脸上有光,让我变得不像她觉得的那样蠢笨,她会用这种或那种办法成功地让我明白她的苦衷。而且,妈妈还认为,除了不应该让另一个女人来开导自己的学生而外,她还有更适合她的理由来保护我,不致使我落入我的年龄和处境使我面临的陷阱。就在这时候,有人给我设下了某种更加危险的陷阱,我是逃脱了,但她感到危险在不断地威胁着我,她觉得有必要尽一切可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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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天书封神榜地书山海经人书生死簿! 九天之上,是为仙宫!...
十方地狱禁不了我魂,浩瀚星空亮不过我眼,无垠大地载不起我脚,诸天神魔承不住我怒!我要这天地匍匐,我要这轮回断灭!...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诸天神佛仙,不过一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