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爱丽丝对这一切都稀里湖涂,就像见面第一天时她自述的那样,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过往,不知道“异常099”背后的真相,她不曾了解那座寒霜城邦,更没有听说过半个世纪前便死去的寒霜女王。
哪怕她的容貌与那位寒霜女王一模一样。
邓肯提出这些问题本就没指望得到多少正面答复,他只是想试试,看爱丽丝在听到这些“关键字眼”的时候会不会有什么特殊反应——现在测试结束了,人偶仍然是那个憨憨人偶。
他相信这个胆子奇小的人偶不敢在自己面前伪装真实反应——她的智力应该也不支持她进行这种高端操作。
所以……或许自己应该关注的不是人偶,而是“灵柩”?
邓肯的眼神慢慢犀利起来,他的注意力落在了爱丽丝那口华丽沉重的木箱上。
那曾用来容纳人偶的华丽木箱仍然放在房间中,现在爱丽丝就稳稳当当地坐在它上面。
爱丽丝很喜欢自己这口箱子,她把它当凳子和储物柜,有时候还会在里面睡觉——尽管房间里有正常的床铺。
“你把箱子打开,让我看看。”邓肯说道。
爱丽丝感觉有些疑惑,但还是很快从箱子上跳下来,随手打开木箱。
邓肯上前看去。
木箱中衬着柔软的红色天鹅绒,角落的地方堆着一点点杂物:有梳子,有缠绕头发的线轴,一面小镜子,还有几样金属制的小饰品。
“我从船上找到的,在别的舱室里,”爱丽丝指着箱子角落的杂物,小心地解释道,“我问过山羊头先生了,他说这些都是无主之物,我……我能收着吗?我觉得它们很漂亮……”
邓肯看了看那些陈旧的饰品。
或许在一个世纪前,这艘船上也曾有人将它们佩在发梢,戴在胸口。
那是失乡号曾归属人间的留证。
“送你了,留着吧,”邓肯点点头,不过紧接着他的目光却突然注意到了杂物堆中的一件小物件,忍不住伸手将其拾起,“这东西……”
那是一枚小巧的发卡,精致的不像是会出现在失乡号上的事物,它形似一片银白色的羽毛,边缘又点缀着些许碎浪,虽然历经一个世纪时光,仍崭新如初——这一点与那些陈旧的物件截然不同。
邓肯皱了皱眉,不知为何,在看到这发卡的时候,他心中竟隐隐有点……怀念。
甚至有一个名字几乎要脱口而出。
但他始终回忆不起来那个要脱口而出的名字是什么。
邓肯眨了眨眼,他略有些错愕,不知这突然从心底浮现出来的感情是怎么回事,但渐渐的,他明白过来。
就如他来到这艘船上的第一时间便知道了“邓肯·艾布诺马尔”这个名字……他刚才再次接触到了自己这具躯体中残存的“回响”!
他低头看着手中的发卡,思索着这样一枚精致小巧的事物怎么会跟无垠海上最大的天灾产生“共鸣”,但很快,爱丽丝的声音便将他从思索中惊醒:“船长?船长您……”
“抱歉,这个发卡不能给你,”邓肯回过神,对爱丽丝说道,但紧接着他又觉得这对于人偶小姐好像有点冷硬,便补充道,“之后有机会我去城邦给你买些新的——这些东西都很旧了。”
“真的?!”爱丽丝顿时露出惊喜的表情,“船长您真好!”
“先别忙着夸了,”邓肯摇摇头,随手将发卡收好,“正事还没说完呢……爱丽丝,接下来我要跟你说一些事情,事关你的‘本质’,你要认真听。”
(推书时间到~这次是蛤蟆的新书《异仙列传》,不可名状的修仙世界,蛤蟆的书应该不用过多介绍了,总之看就行了~)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生存,很容易。 生活,很艰难。 我族,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 我族,誓不为奴!...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 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