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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荀姨是知道的。
所以私下里也找了好些大夫给我瞧过,吃了不少药,扎了不少针,却始终无甚效果。
最后荀姨终于还是放弃了,但是又千叮咛万嘱咐地不让我告诉其他任何人,尤其是沈韵,因为生怕我本就不大的商业价值再因此大打折扣。
我也就没有说起。
其实这种事情,但凡相处得久些,就算嘴上不说,也是能够察觉的。
就像是翠竹,小姑娘在我身边待了不过十来天的功夫,就明白了该靠近我身体的哪一侧讲话,用多大的音量才可以既不显得突兀,又能达到良好的沟通效果。
我把猫留了下来。
然后告诉翠竹,以后就叫它汤圆。
小姑娘盯着毛发甚为潦草地贴在身上的小猫好一阵,不懂这猫看起来哪里像汤圆,除了是只白猫。
“这样子,看着更像毛球呢。”翠竹笑着打趣,“不过汤圆也好,白白胖胖,圆圆满满,是个好兆头。”
翠竹又盯着汤圆上下打量一番,小姑娘平日里跟着我,在楼中深居简出,同别的小丫头相比,少了许多乐趣。
我也曾劝她,可以试着和其他同龄的小姑娘多些来往。
翠竹却撇着嘴说没意思。
“一个两个的,心眼子多的都快要成精了,我懒得去掺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还是跟在公子的身边清净,这下有了汤圆,就更不觉得寂寞了。”
我知道,其实翠竹还是想出去玩儿的,这个年纪的孩子,哪有玩心不重的。
可是偏偏落到这么一个地方,偏偏碰上我这么个人。
这里是地处更为繁华热闹地段的女馆。
按规矩,身为男子的我,作为楼里人原本是不该出现在这里的。
若非当时为了应付那个暴虐成性、动不动就会把接待自己的楼里姑娘打个半死的邹员外,荀姨也不会想出向隔壁借人这种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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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她的想法,左右邹员外有隐疾,每每行事之前都要混着烈酒服用大量药剂,药和酒本身都有迷乱心智以及致幻的效果,两相作用更是效果卓然。
到时候是男是女,扮上了也就没有多大区别了。
——而且,总体来说男子总是比女子皮实些的。
不过,我显然没有荀姨希望的那般抗揍。
甚至在中途冒着被楼规处罚的风险,擅自从房间里逃了出来,要不是阴差阳错地遇见了那天恰巧来这里办公的沈韵……
那么在当时那个场景之下,等待着我的要么是被送回邹员外的手中继续接受凌辱,要么就是被送进后院的小黑屋中……那样的下场不见得就会好上多少。
所以沈韵无疑是救了我的命的。
即使只是顺手而为之,已足够我感恩戴德。
更不用说,沈韵还花了一笔重金,包下我在这楼中的一年。
荀姨也因此认识到我身上潜在的价值,这才没有将当时浑身是伤的我草草丢弃。
——起初,我也曾心存侥幸,想着沈韵会不会是认出了我。
就像是四年前的那个元宵夜,在拥挤到近乎令人窒息的人群之中,在我将要失去平衡跌倒在众人的踩踏之中时,也是沈韵神兵天降般地突然出现,出手救了我。
所以一年前,当我从昏迷中醒来,意外得知了沈韵要花重金包下我的消息时,便询问过荀姨,这位小沈大人是否知道我其实是个男子。
荀姨挥动着丝帕,一脸地大惊小怪:“开玩笑呢,这种事情,你荀姨我当然是第一时间同那位大人说明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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